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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效和撤销的概念(婚姻无效如何撤销)

导语: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会怎样?

无效婚姻,是指男女因违反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两性违法结合。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或者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但不如实告知的。那么无效婚姻或者可撤销婚姻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

法律解答:

具体来说,婚姻被认定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婚姻自始无效,双方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2)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不同于合法夫妻之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制。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依法判决。

(3)同居期间生育的子女,均适用《民法典》有关婚生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之规定。

法律解析:

婚姻被人民法院认定无效的,则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婚姻关系无效或被撤销具体会产生两个法律后果:

1、人身关系方面。当事人不具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但当事人所生子女适用《民法典》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2、财产分割方面。因同居期间的财产由当事人自己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应当允许合法婚姻当事人参加诉讼,以维护合法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无效婚姻,是指男女因违反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两性违法结合。无效婚姻是违反婚姻成立要件的违法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申请婚姻无效的原因,是违反了结婚的实质要件,但如果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法定的导致婚姻无效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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