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先之名叫不得谈谈古代避讳制度中的避名是什么(古人避名讳)
导语:祖先之名叫不得?谈谈古代避讳制度中的避名讳现象
避讳是我国古代特有的一种文化专制现象。
关于避讳,古人有着许多严格而繁琐的规定。尽管这些规定在今天看来,实在是显得有些小心眼,甚至十分荒唐。但是在古代,避讳是上至皇帝下到平头老百姓都得严肃认真对待的大事情。
历史上的避讳可分为两种。
一种是避名讳,即人们在言谈和书写时如果碰到君主尊亲的名字,必须用各种方式加以回避以示尊重。这是造成后人阅读古书的主要文字障碍之一。
另一种是曲笔,即记载历史事件时讳去一定史实,或作歪曲记载,强调“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这是封建史学的消极传统,与秉笔直书这一优良传统完全对立,也给后人了解历史真相增加了难度。
下面史普君着重谈谈古代避讳君父长上之名的情况。
01 避讳的种类
避帝王与所尊者之名讳的对象主要有帝王、圣贤、长官和长辈,因此相应的避讳种类就包括国讳、圣讳、官讳和家讳。
▶国讳:又称“君讳”“公讳”,是举国臣民甚至包括皇帝本人都必须遵循的避讳。主要避讳对象是皇帝本人及其父祖的名字(或其同音字),后来范围逐渐扩大,讳及皇后及其父祖的名字、前代年号、帝后谥号、皇帝陵名、皇帝生肖等等。
如汉高祖名为刘邦,汉代人便以“国”代替“邦”,古代叫邦家,汉代就叫国家,一直沿用到今天。汉文帝名为刘恒,故“恒”为国讳,“恒山”被改为“常山”,“姮娥”被改为“嫦娥”。
又如清代雍正皇帝胤禛即位后,他的二十几个兄弟,都将“胤”字改成了“允”字;而地名中的真定县、仪真县,也因避讳而改为正定县和仪征县,一直沿用至今。
▶圣讳:指封建社会所推崇的圣人贤者的名讳,主要包括孔子、孟子、老子、黄帝、周公等。
例如宋朝时,为避孔子讳,宋朝政府下令,凡是读书时读到“丘”字时,都不准念成“丘”,一律念成“某”字,甚至还要拿红笔把“丘”字圈起来,以示对先贤的尊敬。朝廷还规定改瑕丘县为瑕县,龚丘县为龚县。清朝规定:凡天下姓“丘”的,都要加个耳字旁,改为“邱”字。这还不算,还不允许“邱”发音为“丘”,要念成“七”字。
▶官讳:也叫宪讳,指下属官员要避上司、长官的名讳。
例如五代时期宰相冯道的门客在给冯道讲《道德经》时,为了避冯道的名讳,硬是把“道“字改成了“不敢说”,于是“道可道,非常道”就被读成了“不敢说,可不敢说,非常不敢说”,一时传为笑谈。
又如北宋时,常州太守名叫田登,为人专制蛮横,不许州内的百姓在谈话时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字同音的字,谁要是触犯了他的这个忌讳,便要被加上“侮辱地方长官”的罪名,轻则挨板子,重则判刑。正月十五元宵节当地有放灯三天的习俗,写布告的小吏不敢写灯字,只好写为“本州依例放火三日”。这便是“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这个典故的由来。
▶家讳:家讳又称私讳,指的是要避家族内部长辈的名讳,凡父祖名某某,晚辈都必须在言行、作文章时避开以此为名的所有事物。家讳其实是国讳的一种延伸,同国讳一样是封建等级、伦理观念的体现。
例如司马迁父亲名为司马谈,因此《史记》中,张孟谈被改为“张孟同”、赵谈被改为“赵同”。
又如诗圣杜甫一生写诗数千首,诗中却无一个“闲”字,因为其父名为杜闲;他也从未写过咏海棠的诗,因为其母名为海棠。苏轼因此感叹道:“却似西川杜工部,海棠虽好不吟诗。”
再如宋代有个叫刘温叟的人,因父亲名“岳”,他便终生不游嵩岳(嵩山)和岱岳(泰山),也不听音乐。
02 避讳的方法
古人为了避讳可谓想尽了种种方法,主要包括改字法、缺笔法、空字法、拆字法、改名称字和改变称呼等。
▶改字法:这是最广泛的一种方法,用同义或同音字代替本字,以用同义字为最多。
例如秦始皇名为嬴政,秦时便改“正月”字为“端月”;汉景帝名为刘启,故改“启蛰”为“惊蛰”;汉光武帝名为刘秀,故改“秀才”为“茂才”;晋文帝名为司马昭,故改“昭君”为“明君”或“明妃”;晋愍帝名为司马邺,故改“建邺”为“建康”;唐太宗名为李世民,故将中央六部之一的“民部”改为“户部”;康熙帝名为玄烨,故将“玄武门”改为“神武门”。
▶缺笔法:即使用本字而省缺笔画。缺笔法是所避之字的最后一笔不写,如果缺最后一笔成了其他字,那就缺倒数第二笔,或者更多。此法大约始于唐初,宋代以后颇为盛行。
例如唐太宗名李世民,唐代的《于志宁碑》为避讳,改“世武”为“卅武”。宋高宗赵构为了避其兄赵桓(宋钦宗)的讳,在《养生论》中将“桓”字缺了两笔。《红楼梦》第二回也提到,林黛玉母亲名为贾敏,因此她总将“敏”字读作“密”,写字遇着“敏”字亦减一二笔。
(宋)赵构 《真草书养生论卷》(局部)(上海博物馆藏)
▶空字法:将应避讳之字空而不写,或画以“□”,或书以“某”字,或直书以“讳”字。
如唐高祖李渊的祖父名为李虎,唐人撰《隋书》时就将隋朝名将韩擒虎写作“韩擒”;为避李世民讳,将王世充写作“王充”。同样为避李世民讳,李世勣改名为“李勣”,观世音改名为“观音”。
又如汉景帝名刘启,在讨论立他为太子时,有司因避讳而曰:“子某最长,纯厚慈仁,请建以为太子。”
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对从光武帝刘秀及之后五位皇帝的名字,都采用空字法,直接写为“上讳”两个字。
▶拆字法:即将犯讳的字拆开,取其一部分使用。
例如五代时,后晋高祖名为石敬瑭,因此姓敬的人便将敬拆成两部分,有些人改姓苟,有些人改姓文。到了后晋灭亡后,这些人又恢复了姓敬。再到了宋朝,为了避赵匡胤祖父赵敬的讳,又改姓苟或文。
▶避名称字:如果遇到人名犯讳,通常避用其名而只称其字。
唐人修史,遇到前代人名与当朝庙讳相同者,便采取这种方法。如房玄龄等撰《晋书》,为避唐高祖李渊讳,将公孙渊称作“公孙文懿”,将刘渊称作“刘元海”。
▶改变称呼:该方法和改字法类似,但范围更广,即不拘泥于犯讳字本身的更改,有时还将整个称呼都更改了。
例如汉朝吕后名为吕雉,故将雉改称为“野鸡”。
又如山药原名“薯蓣”,唐代因避唐代宗李豫的名讳而改成“薯药”,到了宋代又为了避宋英宗赵曙的名讳,将薯字改为“山”字,这样,薯蓣便一改再改,最后变成了山药。
再如蒸饼,在宋代为了避宋仁宗的名字赵祯,曾改名为“炊饼”,也就是《水浒传》中武大郎卖的那个炊饼。
由于避讳要涉及相当多的事物名称和日常用语,改来改去十分麻烦,所以古代帝王在取名时尽量使用单名和冷僻字,以尽量减少犯讳的字。据不完全统计,从西汉至东晋年间,54个帝王之中仅有4人是复名,且帝王采用冷僻字取名者很多,如汉元帝刘奭、汉成帝刘骜、汉平帝刘衎、汉章帝刘炟、汉质帝刘缵、魏明帝曹叡、晋穆帝司马聃等等,这些冷僻字在日常生活中极少用到,也就大大减少了百姓犯讳的概率。
总体而言,古人的避讳制度极其严格复杂,难以尽述。以现代观点来看,避讳制度自然是一种需要摒弃的封建糟粕,但对于文史工作者和传统文化爱好者而言,了解古代基本的避讳知识还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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