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比赛规则简介(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在生活中,很多人可能想了解和弄清楚科普 | 游泳比赛的竞赛规则:出发规定和犯规的相关问题?那么关于游泳比赛规则简介的答案我来给大家详细解答下。
出发的规定
1、自由泳、蛙泳、蝶泳及个人混合泳的各项比赛必须从出发台起跳出发。当总裁判发出长哨音信号后,运动员应站到出发台上,当发令员发出“各就位”的口令后,运动员应至少有一只脚在出发台的前缘做好出发准备,手臂位置不限。当所有运动员都处于静止状态时,发令员发出“出发信号”。
2、仰泳和混合泳接力项目应在水中出发,当总裁判发出第一声长哨音时,运动员应立即入水,当听到第二声长哨音,应立即返回池端的出发位置。当所有运动员做好出发准备时,发令员发出“各就位”的口令,当所有运动员都处于静止状态时,发令员发出“出发信号”。
3、在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以及其它国际泳联的比赛中,“各就位”的口令必须用英语,出发信号必须使用多个扩音器,在每个出发台设置一个。
4、任何运动员如在“出发信号”发出前出发,应取消其比赛资格或录取资格。如果在“出发信号”发出后发现运动员抢码犯规,比赛应继续进行,在该组比赛结束后取消犯规运动员的录取资格。如果在“出发信号”发出前发现运动员抢码犯规,则不再发“出发信号”,但要将其他运动员召集回来,再次组织出发。
5、运动员在“出发信号”发出之前出现故意犯规,如:未得到裁判员的口令,任意跳入池中。或发生违反规则的行为。一旦发生此现象,无论该运动员是第几次出发抢码犯规与否,均要判罚故意犯规并取消比赛资格。
6、在50米池进行50米项目的比赛,在哪一端出发,应根据组委会的决定执行,并在赛前通知运动员。
出发犯规的规定
1、任何运动员如在“出发信号”发出前出发,应判犯规。如果在“出发信号”发出后发现运动员抢跳,应继续比赛,在该组比赛结束后取消抢跳运动员的录取资格。如果在“出发信号”发出前发现运动员抢跳,则不再发“出发信号”,取消抢跳运动员比赛资格后,总裁判以长哨声(仰泳为第二声长哨)开始重新组织其余运动员出发。
2、因裁判员的失误或器材失灵而导致运动员抢跳时,发令员应将运动员召回重新出发,不作为抢跳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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