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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哲学思考(我的哲学含义)

导语:我的哲学笔记(六)

最近看了几本哲学相关的书,记下了些作者的言论或思想,有康德的、大卫·休谟的,还有贝克莱主教的。在此,和大家一起分享下!如有不足或意见相左之处,欢迎后台留言。

关于伦理

康德的伦理学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是反功利主义的,也是先验的和高贵的。康德说:“一个行为,由于道德律吩咐做而做它,才有道德价值。虽说快乐并非善,然而善良人受苦还是不公的事。”

对此,康德主张,既然在今世这种事屡见不鲜,所以定有另一个世界,善良人死后得善报,而且定有一位神明在死后生活中主持正义。(个人觉得,这些虽然有些类似于佛教的观点,有相通之处,但跟佛教所倡导的生死轮回、因果报应还是有所区别的,康德更强调的是对善良的弥补)

关于幸福

幸福若是别人的,比幸福是自己的,很容易受到蔑视。一般讲,幸福的代替品是某种英雄气质。这使权力欲有了无意识的发泄出路,给残酷行为造成了丰实的借口。再不然,幸福所崇尚的也许是强烈的感情(浪漫主义者即如此),这造成对憎恨和复仇心之类的炽情的宽容。

对促进人类幸福最有贡献的人——是认为幸福重要的人,不是那些把幸福和什么更“崇高的”东西相比之下鄙视幸福的人。而且,一个人的伦理观通常反映这人的性格,人有慈善心便希望大家全幸福。因此,认为幸福是人生目的的人,往往是比较仁慈的,而提出其他目的的人,在他们人生的行进过程中,不知不觉地常常受残忍和权力欲的支配。

关于政治

对社会的政治不够了解、不够深入探索的人,由于他们的思想体系是由生活的片段组成的,是对许多不同问题个别考察的结果,他们的政治见解自然也往往带有这种性质。

政治中,开明的自私自利同时也可能利他的作为是值得提倡的,开明的自私自利肯定不是人最崇高的动机,但是那些贬斥它的、也没有提出更好的解决办法的人常常有意无意地另外换上一些比它坏的多的动机。

关于心灵

值得一提的是乔治·贝克莱的理论,他因为否定物质存在而被哲学界定为唯心主义者。他的证明:一切实在都是属于心的,人的感觉材料也是属于心的。我们感知的所有都是一种性质,不是事物本身。而性质只有相对于感知者才会真正存在。失去了主观感知者,这些外物或性质都是无有的。

他说:“我们并没有看见颜色的起因,也没听到声音的起因,感官是不作推论的。”

当一个人说“存在是一回事,被感知却是另外一回事”。“所谓感官的直接对象——即表象或诸现象的组合,存在于无思维的实体内——即一切心的外面。”

我们信赖日常的感觉、见解,一切事物不是物质的,就是心灵的,而且任何事物不能兼具二者。当我们说“我们知道”时,其实我们说的不是东西或物质实体,而是性质。

感知这件行为属于心,而被感知的对象属于物质。

对此,,贝克莱指出了一个很常见的谬误:我们用由经验得来的概念,能够构成关于一些“类”的命题,而类中的分子的一部分或全部是未被经验到的,但是我们同样应用到了日常之中。

唯心论的三种形式:

1,全盘否定自己知觉和记忆对其他事件所生出的一切推论的妥实性,即知的世界就是只限于我们自己的生命史中我们感知到的事件。

2,唯我论,即从自己的知觉对象作某种推论,从我看见许多东西,推导出我们看见许多东西。

3,除了自己和旁人的经验外,这世界上还存在有谁也没有经验到的事件,如果深究的话就会走向不可知论或神秘主义。

关于印象、观念与自我

大卫·休谟说,印象是具有较多的力量和猛烈性的知觉。观念指思考和推理中的印象的模糊心像。“一切单纯观念都有一个单纯印象,与此类似,一切单纯印象也会造成一个相应的观念。”“我们的所有单纯观念在首次出现时全是由单纯的印象来的,这种单纯的印象与该单纯的观念相对应。”

他接着说,当我们持有“人”的观念时,这观念具有“人”的印象所具有的一切个别性质。

“就‘我’而论,当我极密切地体察我称之为我自己的时候,我总要碰上一种特别的知觉。我会对着镜子问,这是谁?在任何时候,我从不曾离了知觉而把握住我自己,除知觉而外我从不能观察到任何东西。”

自我无非是一簇或一组不同的知觉,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彼此接替,而且处于不绝的流变和运动之中。

休谟由此建立了七种哲学关系:

1,类似关系。2,同一关系。3,时间和地点关系。4,量或数的比率关系。5,任一性质的程度。6,相反关系。7,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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