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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的代表人物韩非的政治主张有(法家的韩非提出了怎样的主张)

导语:法家代表韩非,主张依法治国以法为本,其思想影响深远

韩非师从于荀子,战国时期法家的代表人物,他提出的“法治、术治、势治”三者合一的封建君王统治术,对后世影响很大。——毛泽东

他本有济世大才,奈何身在韩国,且为韩国公子,更加无法奔走他国实现抱负一展才华。战国时期的韩国一直默默无闻不思进取,国家内政不加以改革只学诡术妄图以此来打压六国,可阴谋诡计终究不是治国之本,反而闹了不少笑话,韩非学成归来后也想改变韩国现状,可国家腐败已入根基,不是一朝一夕可能改变的。

公元前280年,韩非出生于韩国新郑,宗师贵族的身份成了他一生的枷锁。在他记忆之中的韩国太过弱小平庸,乱世之中实难立足,他不忍看到国家衰败,于是出国游学,到齐国稷下学宫拜荀子为师,学帝王之术,将来为韩国谋划。

在荀子的教导之下,韩非见识能力更加出众,他在国家政权方面主张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将权力牢牢把握在君主手中,防止再次出现战国这般诸侯手握兵权政权,势力庞大之后难以约束的局面;变法图强也是他的重要思想之一,他继承了秦国商鞅变法理念思想“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进一步提出了“不其修古,不法常可”的观点,改革变强应该按照现实需求而来,不是一味空口胡言,也不必一定要准守古时候的传统规矩,历史是向前发展的,当代走向文化等必然超过古代。

韩非也主张以法为本,他的著作总结了前期各位法家代表的实践经验和理论,形成以法律为中心的法、术、势相互结合的新政治思想体系,他最为欣赏的便是商鞅的法和申不害的术,同时指出申不害变法失败的原因,他认为是因为申不害没有将法和术结合应用,国家想要变法强大,不仅臣子要尽心尽力,上方的君王也要善用权术。

也是从韩非开始,他第一次明确指出“法不阿贵”的思想,也就是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此思想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也压制了贵族特权,使国家更便于管理,对后世影响颇深。不仅要制定法律,他认为还必须要宣传法律,让百姓养成懂法不犯法的习惯。如此以往,社会风气定然欣欣向荣,天下太平,安居乐业。

韩非学成回国后,他想要在韩国着手改革,他列举了国家削弱之因,解决之法献给韩王,可韩王熟视无睹,依旧偏安一隅,公元前262年,秦军一举拿下了韩国五十城,大半国土丢失,韩国的统治阶层也逐渐分崩离析,尽管如此危难时机,韩王依旧不作为。自韩非回国后,五年里,他屡屡谏言,韩王屡屡置之不理,一腔报国热血付之东流,面对韩王的不务正业,不思进取,韩非极其愤怒,可有无可奈何,他毕竟是臣子,强迫不了韩王,于是埋头于创作他的论述。

韩非虽然有轻微口吃,但他文笔不凡,文章出众,同门的李斯也自叹不如,他在书中直言虽然拜在儒家门下,但他的思想最先起源于道家老子,故而后世也有人将他称为道法家代表,他阐述道本是千变万化的,无论是天地乾坤还是人文社会无一不再变化,所以这治理天下的方法自然也会随之改变。但是道也有它相应的稳定性,便是人们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这样的规矩便叫做法,法凭借道而建立,道变无常,法也要随时代而变,不必一定要固定何为何不为,只要可顺应发展便好。

公元前236年,韩国大势已去,秦王嬴政派李斯前往韩国劝其早日投降,韩非见到十五六年未见的李斯虽然知晓他是为韩国带来丧钟之人,但毕竟同门情谊,他还是邀请李斯同饮,并且把自己所著之书赠送于他。

韩非自知这番思想理论在韩国是已经得不到发展了,并且依照秦国如今的国力军力,迟早统一六国建立新政权,不如把这些身外之物献给更需要之人,将来若是秦王赏识,以他的理论作为治国之道,那也会起到了造福百姓的作用,不枉费自己多年苦学,韩非之书传到秦国,秦王政看后对他很是欣赏。

公元前235年,秦军对韩国攻势更加迅猛,在此危急存亡之际,韩王终于想到了被自己冷落多年的韩非,将他带来一同商议解除危机。于是韩非被派遣出使秦国,秦王对他很是喜爱,但因为他韩国公子的身份,迟迟没有决定是否留用。

由于李斯为秦始皇提出了统一天下大计中最先要灭掉的便是韩国,于是韩非写下《存韩》书严厉批评了李斯的思想,他是韩国之人,自然事事都要为韩国思量,他的政见于李斯相左,妨碍了秦国统一的步伐。

李斯深知韩非能言善辩,怕秦王政被他说服蒙蔽,于是上书劝谏秦王:“韩非为韩国公子,此次前来不过是为了韩国利益,他用辩论辞藻,掩饰诈谋,想要在秦国处为韩国谋取得利之事,我王切莫被他欺骗。”秦王认为李斯说得有道理,当即便将韩非抓捕入狱,最后被逼服毒自尽。

他的法治思想一定程度上适应了中国历史发展阶段的需求,为之后建立的中央集权制度起到了一定的指导作用。不少人认为韩非思想过于极端,有以利益驱动人心的思想,可那样甘愿为国家前往死地,委曲求全,冒险劝说嬴政留韩的爱国之人,他的内心怀着的应该是美好的理想与柔情,确实不是冷血无情的急功近利之徒。

参考资料:

《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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