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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勃的唐诗送杜少府之(王勃的诗《送杜少府之任蜀州》是什么诗)

导语:唐诗鉴赏漫谈(第三期)王勃《送杜少府之任蜀川》:得意并非得益

《送杜少府之任蜀川》

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

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

送杜少府之任蜀川

一、初唐最耀眼的一颗流星

王勃(约650-676),字子安,绛州龙门(山西河津)人,与杨炯、卢照邻、骆宾王并称为&34;。

初唐四杰

王勃自幼聪敏好学,诗文俱佳,被赞为&34;。唐高宗乾封元年(666年),年仅16岁的王勃科试及第,授职朝散郎,成为了唐朝最年轻的官员。

这一年适逢东都兴修乾元殿,恃才傲物的王勃便向朝廷呈上自己的大作:《乾元殿颂》。高宗阅后,大呼奇才。

也正是在长安,16岁的王勃写下了送别诗中的传世经典:《送杜少府之任蜀川》,而16岁时的我们在做什么呢?

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

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

全诗开阖顿挫,气脉流通,意境旷达,一洗往昔送别诗中悲苦缠绵之态,使友情升华到一种更高的美学境界。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可是王勃做梦也没想到,杜少府前脚入蜀,自己后脚就会跟上。

如果一个人始终沉缅于喜剧之中,那他就是悲剧。

当时,王勃以“大唐之荣耀”名动京城,公子王孙,争相聘请。他最后选择了沛王李贤(史称章怀太子),并埋下了一生的祸根。

斗鸡是唐代宫廷里最常见的游戏。作为一名高级伴读,王勃在沛王斗鸡之时,必定赋诗写文、为主子疯狂打call。

檄英王鸡文

在沛王与英王最重要的那场决战之前,心血来潮的王勃写下一篇作死的马屁文章:《檄英王鸡文》。

英王何许人也?他比王勃还要小6岁,叫做李哲,当时只是孩子。不过15年后,李哲改名李显,并继承了皇位(即唐中宗),他就是历史上大名鼎鼎的“六味帝皇丸”(父、母、本人、弟弟、儿子、侄子均当过皇帝)。

唐中宗李显

与年纪尚幼的李贤、李哲相比,这篇檄文无意中触动了高宗最敏感的一根神经。

唐朝自开国以来,诸王之间争夺皇位、互相攻讦的斗争,就从来没有停止过。

玄武门之变

前有太宗李世民诛杀手足的玄武门之变,后有高宗李治自己所经历的兄长逼宫夺嫡之争。

因此,高宗最怕的就是皇子们重演父辈和哥哥的悲剧。檄文是什么?那是声讨罪状的文章。一介书生居然敢挑拨诸王间的关系?高宗龙颜大怒,不仅撸了王勃的官职,还连夜将他逐出长安。

王勃凭着天资聪颖和苦心经营才刚刚打通的仕途,因自己锋芒过露、不谙政治而前功尽弃,他追寻着杜少府的足迹,开始了三载的客居蜀川之旅。这一年,王勃刚满19岁。

二、蜀川与蜀州之争

《送杜少府之任蜀川》是一首脍炙人口的千古名诗,此诗题目大多数资料写为《送杜少府之任蜀州》。从理论上说,这首诗的标题只能有一个是正确的。

通常唐诗选本或教材都标注“诗题一作什么”,而不考证来历。沿袭一久,积重难返,就更说不清了。

其实,“蜀川”为正,“蜀州”为误。

1、蜀州设立之时,王勃已死十年

《旧唐书·地理志》:“蜀州,垂拱二年分益州四县置”。 垂拱二年即公元686年,这时离王勃去世已有10年。

而且唐人诗文中写到蜀州的,没有一个在王勃之前,全在王勃之后。

如唐朝著名诗人高适曾经担任过蜀州刺史,杜甫作有《追酬故高蜀州人日见寄并序》:“自蒙蜀州人日作,不意清诗久零落。今晨散帙眼忽开,迸泪幽吟事如昨。”

自居易有《唐东都奉国寺禅德大师照公塔铭并序》:“大师号神照,姓张氏,蜀州青城人也。”等等

所以,王勃诗题中出现“蜀州”是不正常的。

2、蜀川设立于东汉

蜀川一名,起初是一个县名,始设置于东汉。《太平寰宇记》卷七十四《眉州》载:“蜀川县在川中心,后汉安帝置”。

这个地名,王勃不仅用于《送杜少府之任蜀川》诗中,还在《思春赋》中用及:“蜀川风候隔秦川,今年节物异常年。”

另一方面,唐朝文人提到蜀川地名的诗文,也可作为当时蜀川在社会生活中使用情况的旁证。

如与王勃生活时代基本相同的蜀人陈子昂(661—702)写有《上蜀川安危事三首》、《上蜀川军事》等,文中“蜀川”所指范围指剑南诸州,即唐朝剑南道所辖西川节度使的管辖范围。

王勃在写蜀地之时,有蜀城、蜀川、蜀都、蜀郡、蜀中、巴蜀、三蜀、西蜀等词,从未有过“蜀州”之词,可知“蜀州”是“蜀川”在传抄中出现的讹误。

王勃的诗文集《王子安集》为后人所编纂,由于“川”与“州”字形相近,于是将“蜀川”讹为“蜀州”也就不足为奇了。

三、何人沾巾——“儿女”正解

“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一句中的“儿女”一词,学术界一直存在着很多种理解,如有人将此句释为“不要像青年男女那样在分开的岔路上哭泣”。

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

如马茂元《唐诗选》:“儿女,犹言男女。”

金性尧《唐诗三百首新注》:“儿女,指青年男女。”

朱东润《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像青年男女一样别泪沾巾。”

但是,这几种解释均与“儿女共沾巾”的原意不符。

在古代诗文中“儿女”一词多指女人。

如《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今日长者为寿乃效女儿咕嗫耳语!”唐代司马贞在《史记索隐》注:“女儿犹云儿女也。”

可见,“儿女”一词指女流之辈,原是对女子的轻视口吻,这个义项在唐朝也依然流行。

王勃此诗化用了曹植的《赠白马王彪》:“忧思成疾疢,无乃儿女仁”,不论是从句意还是从时代分析,曹植此诗中的“儿女”均是指妇人之态。

毛泽东《为女民兵题照》一诗用的正是古汉语的意思。“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装爱武装”,这里不爱红装的中华儿女自然仅指女民兵。

为女民兵题照

“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此句应释为“不要在分别的岔路口,像女人一样泪洒佩巾”。

许多人将此句“儿女”释为青年男女,以为只有多情男女在分别时才会流泪。殊不知古代交通不便,山川阻绝,生离多半即是死别,所以男人分别时,流泪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这也使得送别诗成为了重要的诗歌题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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