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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晋南北朝时期的乐器乐曲有何发展在乐律中的作用(两晋南北朝时期的音乐交流论述)

导语:两晋南北朝时期的乐器乐曲有何发展?在乐律学上有哪项重大成就?

两晋南北朝时期的音乐(265—589)

向阳光

一、乐器的发展

在两晋南北朝时期,乐器也得到了发展,这时期是以外国传入的乐器为主。原因是北朝各代与西域交往密切,西域各国音乐随之广泛传入中原,如:龟兹、疏勒、康国、安国、高昌以及天竺等国的音乐都是在这一时期传入的。自汉至南北朝传入的重要乐器有琵琶、箜篌、筚篥、羯鼓、铜钹、沙锣、达卜等。故而使乐器的数量大增。除了中国传统的乐器外,此时新出现的重要乐器有:

1.【弹拨乐器】①敦煌北魏壁画中的“曲项琵琶”:曲项,音箱作梨形,四弦。约在350年后,通过印度传入我国北方;②敦煌北魏壁画中的“五弦琵琶”:比曲项琵琶小且窄些,音箱作梨形,五弦,经印度传入我国。

2.【吹管乐器】①筚篥:木制管子,上有九个指孔,管子上口插一芦哨。约在384年随龟兹乐传入中原;②唢呐:古代也称苏尔奈,是波斯、阿拉伯、中亚一带的乐器,经丝绸之路传入。

3.【打击乐器】①钹:即铜钹,其圆数寸,中间由圆丘鼓起,成对相互敲击;②锣:即铜锣,圆盘,用槌打击,当时叫打沙锣,由西域传入;③星:即碰铃,成对相互敲击;④达卜:即手鼓,一种单面鼓,无柄,用手击之;⑤方响:出现于北周,有十六块定音的铁片分两行排列在木架上,用小槌敲击。

以上乐器传入我国以后,慢慢地经历了一个“华化”的过程,融入我国民族音乐之中,逐渐成为中国的传统乐器。像古琴、琵琶、筝、笛等乐器,在这个时期的上层社会十分流行。

两晋南北朝时期,乐器独奏及小型合奏有很大发展,同时也是古琴艺术的成熟期。首先在形制上已出现了十三徽,各个徽位与琴弦全长的弦长比例基本上构成纯律体系的各音。无论在泛音、琴上的按音或者以琴弦散音为音阶主音所构成的七声音阶均属于纯律体系。体现了当时纯律的实际应用。出现了最早的古琴文字记谱法。其次,还出现了大批的文人琴家和琴曲,如《梅花三弄》,又名《梅花引》、《玉妃引》,相传是晋代桓伊所作的“笛曲”,原为“笛上三弄”,后被移植为琴谱。《碣石调·幽兰》(又名《幽》)是我国现存最早的琴谱,也是目前仅有的一首文字谱记写的琴曲,属于以文字记录弹奏手法的文字谱式。

传自南朝梁时人丘明(公元493 —590年)的传谱(谱本是唐人的手抄本)。“碣石调”源于相和歌“瑟调曲”中的《陇西行》,因曹操的“东临碣石,以观沧海”而得名。《碣石调·幽兰》的内容,是借深山幽谷中的兰花来抒发文人隐士的清高思想,全曲共4段。此外,还有“竹林七贤”中艺术修养极高的乐舞家,如阮籍的感怀之作,也就是有名的琴曲《酒狂》,以消极遁世的办法,逃避统治者的迫害。他“喜怒不形于色”,“口不臧否人物”。该乐曲以三拍节奏,大跳音程,轻重颠倒的韵律,淋漓尽致地刻划了醉酒者的疏狂情怀。与阮籍齐名的嵇康因不肯与司马氏统治集团苟合,而惨遭杀害,临刑之时,仍以《广陵散》

一曲表达自己的“情志:顾视日影,索琴弹之”,并慨然长叹:“《广陵散》于今绝矣!”嵇康还写了《长清》、《短清》、《长侧》、《短侧》,合称《嵇氏四乐》。

二、乐律与乐人

在汉代,京房是首先解决乐律问题的律学家,他发明了“六十律”。他的六十律弥补了十二律的缺点,只是律数太多,音乐实践上难以应用。然而他又第一个发现解决“三分损益法”所得十二律存在不能完满旋宫的问题,并提出了“竹声不可度调”的理论(《汉书·律历志》)。京房对乐律学的探索,对后世乐律学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1.科学主义:晋代荀勖的“笛律”与南朝何承天的“新律”

而在西晋,公元274年,(?—289),在笛(即如今的箫)的制作上,解决了“三分损益法”在音孔排列距离造成的音准问题,我们称之为“笛律”。他所做成的十二支不同调的竹笛,其音孔是按“三分损益法”而得吹孔至不同音孔的距离,他发现这样的孔指音不准。他在制笛过程中,经过反复推敲、实践,他终于发明了运用“管口校正”的方法。

著名乐律学家荀勖

按计算管律需以管中气柱的长度为准,而气柱实际较管的长度略长。比如按三分损益法算出的林钟管长为六寸,而其气柱则不止六寸,实际发音便比所要求的林钟音略低,因此必须用精密的计算方法,缩减律管的长度,才能得到发音淮确的林钟管。而要在管旁开若干音孔以求管口校正数就更加困难一些。 但这个问题却被荀勖初步解决了,他找到了黄钟笛“管口校正”的系数,是相当于一个黄钟长度与姑洗长度之差。

到了南朝,也就是南朝宋文帝刘义隆(424—452在位) 时,御史中丞何承天(370—447)为解决从仲吕还生黄钟不能回到本律的问题,他别开生面地提出了“十二等差律”(又称为新律),也就是说,一种接近十二平均律的“新律”(用以解决三分损益法得出的十二律不准的问题,他的思路不同于汉代的京房六十律)。何承天的“十二等差律”就实际效果而言,已十分接近十二平均律,相差最大的只有15.1音分,其平均音(除以12)也仅有4.68音分。而三分损益律与十二平均律之间,相差最大的为21.5音分,其平均值音律大致在11-12 音分之间,所以何天成的“十二等差律”的各音与十二平均律的各音在同时发音时,在听觉上几乎难以辨认。这种“新律”已完全能够回到黄钟本律,而且缩小了古律大、小半音之间的差距,基本上达到了十二平均律的要求,何承天在乐律学上作出了很大的贡献,这也是乐律史上一项了不起的成就。

前者的主要贡献是在乐器改良中,制成十二笛(竖吹)。每支笛子一个调,由于运用了“管口校正”,其发音基本符合“三分损益法”的标准性;后者是最接近十二平均律的最早的律制,是世界律学史上十分重要的成就。

2.神秘主义:南朝宋人钱乐之和南朝梁人沈重的“360律”

在南朝宋时元嘉(424—453)年间,太史钱乐之与何承天不同,他在京房六十律的基础上,继续用“三分损益法”往下生律,一直推算到第360律,这就是钱乐之360律,他在中国乐律学上是达到把一个八度细分的最高程度。

在南朝梁时,沈重(500—583,著名儒学家,被南北朝时期的人们称之为“当世儒宗”。他通晓儒、释、道三家经典,曾受到南朝梁武帝、梁元帝、北朝周武帝的器重)同样用“三分损益法”推算了360律,与钱乐之不同的是,他以81寸为首律黄钟之数,而不是钱乐之的数9寸为首律黄钟之长。

三、纯律音阶

在世界上各种各样的律制中,重要的有三大律制:五度相生律、纯律、十二平均律。

在两晋南北朝时期,我国乐律学研究试图解决十二律旋宫的问题,以及在音乐时间上来改变音准的难题,且已较早地使用了五度相生律(三分损益十二律)和纯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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