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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一生大事件有哪些(苏轼一生大事记)

导语:苏轼一生大事件

字子瞻,一字和仲,号铁冠道人、东坡居士

公元1037年出生。

公元1057年考中进士,同年其母病逝,守孝3年。

公元1061年应中制科考试,入第三等,授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

公元1066年其父病逝,守孝3年。

公元1071年论王安石新法的弊病,被授为杭州通判。

公元1074年调往密州(山东诸城)任知州。

公元1077年任徐州知州。

公元1079年任湖州知州,同年发生“乌台诗案”,成为词人一生的转折点,降黄州团练副使。

公元1084年任汝州团练副使。

公元1085年神宗驾崩,哲宗即位,复为朝奉郎知登州,升为起居舍人、升中书舍人,不久,再又升翰林学士、知制诰,知礼部贡举。

公元1089年苏轼任龙图阁学士、知杭州。

公元1091年调往颍州任知州。

公元1092年任扬州知州。

公元1093年任定州知州,高太后去世,哲宗执政,新党再度执政。

公元1094年贬为宁远军节度副使,再次被贬至惠州(今广东惠州)。

公元1097年被贬往海南岛。

公元1100年徽宗即位调为廉州安置、舒州团练副使、永州安置,朝廷颁行大赦,苏轼复任朝奉郎。

公元1101年北归途中在常州(今属江苏)逝世,灵柩运至郏城县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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