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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藏中的易学著作之五行是什么(道藏解读)

导语:道藏中的易学著作之五

道藏中的易学著作之五行是什么(道藏解读)

《周易参同契发挥》,《周易参同契释疑》,《易外别传》

三书皆俞琰著,收于《道藏》太玄部止字号、若字号函,文物版《道藏》第20册,台湾版《道藏》第33、34册。俞琰(1258-1314),字玉吾,号全阳子、林屋山人、石涧道人,宋末元初的道教学者,吴郡(今江苏吴州)人,著作此外还有《周易集说》、《易图纂要》、《阴符经注》、《吕纯阳真人沁园春丹词注解》、《林屋山人集》、《书斋夜话》、《月下偶谈》、《席上腐谈》等。

《周易参同契发挥》,此本为九卷,《四库全书》本则为三卷,虽有三九之异名,实则内容无不同。三卷本是把《周易参同契》的上中下三篇各分为一卷,而九卷本则把此三篇又加分割。即以上篇第一为卷之一,上篇第二为卷之二,上篇第三为卷之三,上篇第四为卷之四,中篇第一为卷之五,中篇第二为卷之六,中篇第三为卷之七,下篇第一为卷之八,下篇第二为卷之九。所以如此分,可能是因为《发挥》一书的篇幅较大。

《道藏》本《周易参同契发挥》卷首有阮登炳序、至大三年(1310年)张与材天师之题辞及俞琰的自序,此皆《四库全书》本所无。尤其是俞琰的自序,落款为“至元甲申(1284年)四月十四日林屋山人全阳子俞琰玉吾自序”,由此即可定其成书时间,而张与材题辞的时间则晚了三十多年。《四库全书总目》卷146《周易参同契发挥》“提要”谓此书“乃至大三年嗣天师张与封所刊[1]”,由此可知其书刊刻时间。其书由朝廷任命的天师来负责,可见当时人们对它的重视。

俞琰自序对金丹之道有简要说明:“神仙还丹之道,至简至易,如此○而已。此○者何?易之太极是也。”而《参同契》即与此“太极”的参、同、契:“东汉魏伯阳假之以论作丹之意,而号其书为《周易参同契》也。‘参’也者,参乎此○也。‘同’也者,同乎此○也。‘契’也者,契乎此○也。是为正道,反是则为泛泛无稽之言,臆度不根之学,旁门小法而已。”至于《周易参同契》书中的各种用语,俞琰认为都不过是“寓言”“譬喻”,表面看来有各种不同的说法,但归根结底“不过一阳一阴而已,合阴阳而言之,不过一太极而已。[2]”各种寓言性的用语都是用来说明太极的,所谓“参同契”也就是要参透这个太极之理,并让自己的思想行动完全符合这个太极之理,达到默契无违的境地。这就是俞琰所理解的金丹之道和参同契之义。

《周易参同契释疑》一卷,《四库全书总目》卷146本书“提要”称其“考核异同,较朱子本尤详备明白”。后出者转精,此亦当然之理。俞琰在《释疑》卷首有一篇跋,说明了有关《周易参同契》校勘考释的情况:“其辞错乱,本不可以分章也。(彭晓)分章解义,诚可谓佐佑真经矣。然承误注释,或取断章。大义虽明,而古文阙裂。……合诸本参订之,虽皆出于先正数君子雠校,而其间更有大段舛误。”其所谓“舛误”,如误以《补塞遗脱》为淳于叔通作,俞琰以为《补塞遗脱》“即魏公自序也”,“此章为魏公自序明矣”;他还认为《补塞》一章本在《鼎器歌》后,彭晓移于《鼎器歌》之前,“此倒置之失,实自彭公始也”;他还辨明《三相类》不是《五相类》并阐明《三相类》之原意:“五相类即非五相类,乃三相类也。三相类者,大易、黄老、炉火,三者之阴阳造化,互相似也”[3]。由此可见俞琰的《释疑》确有独到之见。

《易外别传》一卷,题“古吴石涧道人俞琰述”,卷首有序,署“至元甲申(1284年)八月望日古吴石涧道人俞琰书”,则此书与《发挥》一书同年完成。此序说明所谓“易外别传”之意:“易外别传者,先天图环中之秘,汉儒魏伯阳《参同契》之学也。”他说《参同契》之学“大要不出先天一图”。之所以能明白这一点,是由于“忽遇隐者授以读《易》之法,乃尽得环中之秘。”看来他的“易外别传”即他心目中的《易》之真义秘传。他说由这种别传之义可知人“身中之易”:“反而求之吾身,则康节邵子所谓‘太极’、所谓‘天根月窟’、所谓‘三十六宫’,靡不备焉,是谓身中之易。[4]”其《易外别传》一书就是用图式的方法具体说明这种别传之义及身中之易的。在对这些图式的说明中,他主要引用先儒之说,如邵康节、胡安定、程伊川、彭真一、张横渠、项平庵、徐进斋等人及《太玄经》、《阴符经》、《灵枢经》、《皇极经世书》等书,然后再述己见。其图式有《太极图》、《先天图》、《先天六十四卦图》、《周易参同契金丹鼎器药物火候万殊一本图》等共十五种图式。总之,此书把《参同契》之学说成易外别传的先天之秘,故仍可看作俞琰《参同契》研究的组成部分。

《易外别传》后附有《玄牝之门赋》一篇,其篇末有跋,补充说明其述《易外别传》之意:“右《易外别传》一卷,为之图、为之说,披阐先天图环中之极玄,证以《参同契》《阴符》诸书,参以伊川、横渠诸儒之至论,所以发朱子之所未发,以推广邵子言外之意。……尝慨夫世传丹家之书,庚辞隐语,使览者无隙缝可入,往往目眩心醉,而掩卷长叹。如蔡季通、袁机仲尝与朱子共订正《参同契》矣,虽能考其字义,然不得其的传,未免臆度而已。余今既得所传,又何忍缄嘿以自私,乃述是书附于《周易集说》之后,而名之曰《易外别传》,盖谓丹家之说虽出于《易》,不过依仿而托之者,初非《易》之本义也。丹道之大纲要领,予于是书言之悉矣。丹道之口诀细微,则具载于《参同契发挥》三篇。[5]”可知《易外别传》一书,乃其《周易集说》《周易参同契发挥》二书的归纳总结,详义在彼二书,大旨则在此一篇。三者必须合看。

[1]“封”当为“材”字之误,张与材为正一道第三十八代天师,在元成宗大德八年(1304年)曾被封为“正一教主”,地位十分显赫。

[2]以上引文均见俞琰的《自序》。

[3]此段引文皆见俞琰《释疑》卷首跋。

[4]此段引文皆见俞琰《易外别传》卷首自序。

[5]见俞琰《玄牝之门赋》后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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