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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在昌黎的哪个方向(乐亭与昌黎)

导语:旧时乐亭在昌黎县境的“飞地”

作者:东燕

来源:乐亭文化研究会《读乐亭》杂志

题图摄影:艾连杰、习洪业

今天的乐亭县城

乐亭、昌黎的界河:滦河

昌黎风光

查阅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版《昌黎县志》所绘制的昌黎县地图,不难发现,在荒佃庄一带有一大块乐亭县的“飞地”,所圈的村庄有荒佃庄、黄土庙、左营、大营等,标的是“乐邑属”(乐亭县属地)。那么,这些乐亭县的“飞地”是怎么来的?其中究竟包括哪些村庄,又何时归属昌黎县管辖的呢?

查阅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4年9月出版的《乐亭县志》,可知乐亭县以往在昌黎县境拥有“飞地”,始于清朝乾隆三年(1738年)“裁山海卫改设临榆县”之后的第二年;是时,“拨归乐亭卫地黄土庙等十八个庄、耕地六十五顷五十八亩五分”,“此卫地在县境东北,昌黎县属境之中,成为乐亭县的‘飞地’”。此记载表明,从乾隆初年起,昌黎县南境原来属于山海卫管辖的一些村庄和土地就划拨给乐亭县管辖,成为乐亭县在昌黎县境内的“飞地”了。所谓“卫地”,是隶属明朝洪武年间在山海关设置的山海卫的屯田垦地;明朝永乐七年(1409年),“因倭寇乐亭”,山海卫在抚宁、昌黎、乐亭等县沿海设牛头崖、赤洋、新桥海口等海防营地,到清朝顺治年间又在海边增设刘家墩、蒲河营。大约是设海防的关系,从明朝起抚宁、昌黎、乐亭等县近海地区就都有了“卫地”。据清朝乾隆二十一年编纂的《临榆县志》记载:“山海卫旧治隶抚宁。自改县以后,其以抚宁之地来属者十之五,以滦州之地来属者十之一,以卫地归抚宁、昌黎、乐亭者十之三。”也就是说,当时由山海卫改设临榆县时,主要扩占的是抚宁县的疆域,而在抚宁、昌黎、乐亭等县境占用的“卫地”基本都归拨这几个县了,并由此产生了乐亭县在昌黎县境的大片“飞地”。那么,由裁去的山海卫划拨归给乐亭,而在昌黎辖境的“黄土庙等十八个庄”都是哪些村庄呢?显然,不会仅仅是民国版《昌黎县志》地图标绘在“乐邑属”圈内的荒佃庄、黄土庙、左营、大营等村,应当还有一些村庄。对此,乐亭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在民国年间重修的《乐亭县志稿》基础上整理的《乐亭县志稿译编》有所记载。1997年5月编印的《乐亭县志稿译编》在第三章《行政区划》的《政区演变》一节介绍清末社屯庄的“城东北社一”时,云其名“临榆社”,“坐落县城东北十里至七十里(昌黎境内)”;在记“临榆社”的“庄十八”时云:“《旧志》载:东北庄名,旧列六个,临榆拨归则为十八个,今人口日增,互相移徙,谁宾谁主难别。现将原载东北乡之庄坨列入北乡,走马浮、木瓜口列入东乡。其余东北屯、庄及新增列入此社,以其原在东北统而归之”。在记这些村庄的“方位”时列有:“旧阵,又名救阵(分大小二庄、袁庄、柏庄、陈庄、小李庄、新立庄、温庄、卢庄、蒙庄、牛庄等村)三里、庄坨(分大小二村)八里、褚家滩十二里、??坨(分大小王庄、桓庄、葛庄、秦庄、顾庄、刘庄、包庄等村)十三里、仓上营十二里、蒋家营十五里、长坨十六里、于家庄十七里、黑王庄十八里、套里二十五里、黄土庙三十里、樊坨营三十里、杨家庄三十五里、黄天庄三十五里、陈家青坨四十里、丁家庄四十五里、百枣营七十里、左家营五十里。”这些“庄名”,明显在昔日昌黎县境的有“黑王庄”、“套里”、“黄土庙”、“樊坨营”、“杨家庄”、“黄天庄”、“陈家青坨”、“丁家庄”、“百枣营”、“左家营”等,其中“黑王庄”、“套里”等村庄因昌黎与乐亭两县之间的界河??滦河改道,已在解放前后划归乐亭;“黄天庄”即荒佃庄,“樊坨营”即大营(《昌黎县地名普查资料汇编》记其原名“苑坨营”),“杨家庄”当为如今茹荷镇的杨太庄,“丁家庄”可能是如今的新集镇丁村(滦河改道迁徙到现址),而“百枣营”业已失明。另外,从清朝同治五年(1866年)重修的《昌黎县志》所记各堡的村庄看,“套里”、“黑王庄”(记“后黑王庄”)、“黄天庄”(荒佃庄)、“左家营”等均在那时已为昌黎县属地,“套里”还为套里堡所在地(归套里堡管辖的丁村那时也属昌黎辖境);而民国版《昌黎县志?疆域志》基本因循这些记载,但已把“黄天庄”记为“荒佃庄”,并把“陈家青坨”记入第四区。显然,这些村庄在清末民初时已非乐亭县的“飞地”,但“黄土庙”、“樊坨营”、“杨家庄”等村尚是。据《乐亭县志稿译编》记载,民国十八年(1929年),乐亭县在“第二区”(区公所设在乐亭县东部地区的胡家坨镇)专门在昌黎县境的“飞地”设有“第二十二大乡”:“乡公所坐落黄土庙。辖5村,658户。”并记黄土庙203户、大营193户、赵庄子90户、杨太庄96户。其中现属茹荷镇的“杨太庄”显然是原属乐亭县临榆社的“杨家庄”(旧时又名“杨庄子”),而与杨太庄紧邻的赵庄子不见《乐亭县志稿译编》的记载。从《乐亭县志稿译编》关于1929年乐亭县在昌黎县境的“飞地”设“第二十二大乡”的记载看,1933年版《昌黎县志》绘制的昌黎县地图有关乐亭县“飞地”部分似乎并不准确,至少没有把杨太庄和赵庄子等村绘入并注明,而把很难再说是乐亭县“飞地”的荒佃庄、左家营绘入了,这很可能是那一带还有一些属于乐亭县的土地。此外,据《乐亭县志稿译编》所载的民国年间乐亭县地图标绘,那时在昌黎县境的“飞地”有大黄土庙(即黄土庙)一块,大营、杨太庄、赵庄子、任各庄(为与赵庄子紧邻的小村,现称任庄,属西仓上行政村)一块,有王营、周营一块(在姜各庄村东),这当是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乐亭在昌黎县境仅剩的一些“飞地”村庄了。

那么,乐亭在昌黎县境的“飞地”何时全部划归昌黎县管辖的呢?新版《乐亭县志》在地理编有清楚的记载:“民国三十年,整理各县‘飞地’,将黄土庙等十八村划归昌黎县管辖;又将乐亭县实处于滦县坨上等村之‘飞地’与滦县实处于乐亭县境内之相各庄等村‘飞地’互换管辖。”也就是说,是在1941年伪冀东道整理各县“飞地”时,将黄土庙、大营、杨太庄、赵庄子、任庄、王营、周营等村庄全部归属昌黎县管辖。至于套里一带的滦河西岸村庄和姜各庄一带的滦河南岸村庄(包括王营、周营等村)均划归乐亭县管辖,是在抗日战争胜利以后和新中国成立之初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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