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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罕辞玉古文(子罕辞玉告诉我们什么道理)

导语:文言短文精讲系列之二十四:子罕辞玉

【原文】

宋人或得玉,献诸①子罕②,子罕弗受。献玉者曰:“以示③玉人,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稽首④而告曰:“小人怀璧,不可以越乡。纳此以请死⑤也。” 子罕置诸其里⑥,使玉人为之攻⑦之,富⑧而后使复其所。(选自《左传•襄公十五年》)

【注释】

①诸:兼词,之于。

②子罕:春秋时代宋国的地方官,又名乐喜。

③示:给……看。

④稽(qǐ)首:古代跪拜礼,九拜中最隆重的一种。常为臣子拜见君父时所用,跪下并拱手至地,头也至地。

⑤死:免死。

⑥里:乡里,指子罕的住处。

⑦攻:雕琢。

⑧富:卖掉玉使宋人变得富有。

【评析】

人各有宝,宝有物质上的,也有精神上的,那些美好的品德才是真正的财宝,永远值得我们珍视。子罕的那番话义正辞严,义不受贿,堪称经典,为后世的官员作出了榜样。他宽以待人,解人于危难之中,这种乐于助人,帮人帮到底的好品质永远闪耀着道德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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