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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第二章火灾安全知识(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第二章火灾分析)
导语: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第二章火灾
一、火灾的定义
火灾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
燃烧分类:按燃烧物形态分类
分为气体燃烧、液体燃烧和固体燃烧。
火灾发生在建筑内时,烟气流动的方向通常是火势蔓延的一个主要方向。500℃以上热烟所到之处,遇到的可燃物都有可能被引燃。
烟气流动会受到建筑结构、开口和通风条件等限制。
室内火灾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轰燃现象,是火灾发展的重要转折点。轰燃所占时间较短,通常只有数秒或者几分钟,因此把它看作一种现象,而不作为一个阶段。回燃则是建筑火灾过程中发生的具有爆炸性的特殊现象,对人身财产安全、建筑结构本身均易造成较大的威胁和破坏。
灭火的基本原理与方法
(一)冷却灭火
对于可燃固体,将其冷却在燃点以下;对于可燃液体,将其冷却在闪点以下,燃烧反应就可能会中止。用水扑灭一般固体物质引起的火灾,主要是通过冷却作用来实现的,水具有较大的比热容和很高的汽化热,冷却性能很好。水喷雾效果更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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