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信用证拒付的措施有哪些(防范信用证拒付的措施有)
导语:防范信用证拒付的措施
信用证是基于银行信用的付款工具,而实务中银行拒付的案例屡见不鲜,开证行甚至为了避免风险而特意寻找不符点进行拒付,这无疑影响了信用证作为付款工具的地位,当拒付率过高时,信用证丧失其作用,而成为一种拒付工具。因此,出口商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来防范信用证拒付,保障自身的权益。
(一)提高信用证从业人员素质
信用证业务员应加强对信用证操作流程及相关规则的了解,熟练掌握 UCP600 和 ISBP 这两个实用工具,并将理论知识不断在实务中加以运用,从而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
(二)了解开证行和客户的资信状况
受益人在签订销售合同时就应充分审核客户的资信状况,从源头避免拒付风险。另外,开证行的资信状况同样十分重要,对受益人能否顺利收到货款有直接影响。受益人主要有四种方式对开证行的资信状况进行调查:一是向卖方银行进行询问,询问的内容往往包括开证行的信用等级、资产、排名等;二是向贸易同行进行询问,了解开证行在业内的口碑;三是通过网络收集有关开证行的资料,根据相关资料作出判断;四是向专门调查资信水平的机构或咨询公司进行查询。在了解开证行资信状况后,卖方应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因开证行资信不良导致的拒付风险。
(三)制定完善的结算条款
国际贸易的正式生效是从签订销售合同开始的,买卖双方应在销售合同中订立一个完善的结算条款,明确规定卖方在提示单据时应提交的单据种类及相关要求,以约束买方在申请开证时对付款条件的设计,避免买方在信用证中加入一些出乎卖方意料的xianzhi性条款。
(四)仔细审证并防范软条款
受益人在收到信用证后,应该认真及时地审核信用证中的付款条件,并与销售合同比较,审核信用证条款是否逾越了合同条款,若发现信用证有偏差,则应立即通知买方修改信用证。信用证是基于银行信用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受益人只有满足信用证上的付款条件才能收到货款,因此受益人应确定自己能否满足付款条件,即确定信用证中是否存在软条款,若存在前文所述的五种软条款或其他软条款中的一种或几种,则应要求买方修改信用证,以避免交单时出现不符交单而遭到拒付的风险。若买方不同意修改,且受益人愿意接受软条款时,受益人应遵照该条款,并自行承担其带来的拒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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