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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购买权是什么哪些人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优先购买权有用吗)
导语:优先购买权是什么?哪些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什么是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是指民事主体在特定买卖的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于他人购买财产的权利。在房产交易中,优先购买权只是一种程序上的权利,相当于法律赋予当事人享有在程序上购房的“优先”权!
哪些人可以享受优先权
一、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民法典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
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首页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行使条件:
1、租赁期限尚未届满:
2、出租人履行了通知义务
3、在十五日内明确表示购买:
4、不具有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出卖给近亲属的情形;
5、与购买方同等条件
二、房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权人在进行房产交易过程
论是签合同还是过户,都必须提供首页同意的证明书,否则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1、是房屋共有人;
2、与购买方同等条件
三、公有旧房原住户有优先购买权法律规定,对于要出售的公有旧房,原住户拥有优先购买权。
行使条件:与购买方同等条件
四、原产权单位有房屋优先购买权如果二手房的原产权属于单位,交易过程中就需要取得原产权单位的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合同才有效,买卖双方为才能办理过户。
行使条件:与购买方同等条件
侵犯优先购买权的后果
如果有人侵犯了优先购买权,那会有什么后果呢?《民法典》规定,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咱们选到心仪的房子固然值得高兴,但是购房者往往以为签了购房合同就可以万事大吉,但是,在房屋交易时,又有麻烦的赔偿责任,也比较闹心,所以签约之前擦亮眼睛,提前了解清楚,避免因侵犯优先购买权而陷入购房纠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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