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经山神怎么祭祀(山海经中记载祭祀神灵经常用到哪些)
导语:有酒有肉有主食有玉器纪念品——《山海经》里这样祭祀山神?
山经祭祀文化浅析上古的祭祀
“山经” 26列山系结尾小结部分都有祭祀山神的内容。祭祀对象分为神、冢、帝。祭祀用品主要包括用牲、用酒、用食和用玉四个方面。这些祭祀对象个别的为后代所继承,为我们所熟悉,比如华山为“西山经”之冢,后来被尊为西岳;太室嵩山为“中次七经”之一冢,后来被尊为中岳,更多的已经湮灭无闻。至于祭祀仪式,充满了神秘色彩,对于后人而言颇为费解。鲁迅说《山海经》“盖古之巫书”,大概基于此。毕竟在当时,祭祀都要由巫来主持甚至解释。
仿古祭祀
第一,祭祀对象:山经十八冢与六帝《山海经》“山经”部分,26列山系末尾各自都有一段小结,讲述了本列山系山峰之神祇与祭祀仪式。除了普通的山神(䰠),还有冢、帝两类特定的神祇,往往受到更为隆重的祭祀。笔者统计了26列山系小结部分的神祇,可知448座山峰中有前文“山海经诸神”一文所述特定的十八神,还有本文要谈及的山经十八冢及数帝,见下表。
(1)山经十八冢
可见,《山海经》为冢之山恰好也是18个,“山经十八冢”与“山经十八神”恰巧一致。十八冢分布在九列山系之中,并非每列山系平均2个,而是多为一个,也有两个、三个、四个的,并无规律。当然有17列山系并无“冢”,所以这个“冢”的涵义,也并非每列山系的总管那么简单。因为那么多山系没有总管,还有一些山系里有多个总管,都是不好解释的。
后代五岳之属的华山、太室(嵩山),但未见南岳衡山、北岳恒山甚至东岳泰山。其中泰山在“东山经”;“恒山”即“北次三经”泰戏之山;衡山在“中次八经”、“中次十一经”皆有,然皆在江北,均非今南岳衡山。此三岳在《山海经》书中或为普通山神所司或者根本没有出现,也不是地位更加尊崇的冢或帝。其他大部分山与后代至今沿革地理名称相去甚远,因而难以被世人所知。
(2)山经六“帝”
1,中次九经之熊山为席(帝)
在笔者《山海经证真》的研究结论里,“中次九经”岷山即今岷山-大巴山-神农架,此熊山即今湖北神农架神农顶,海拔3106米,这个高度在整个大陆的中东部名列前茅,称为帝也是实至名归。“席”为“帝”之误字。
熊山:神农顶
2,中次十经之騩山为帝
在笔者《山海经证真》的研究结论里,“中次十经”首阳山即后世所谓洛阳以北之邙山。然而原书本节内容并未有“騩山”,反而是以下山系有“騩山”,
西山经尾,騩山,即今四川省若尔盖湿地东岸的扎马东山;
西次三经,騩山,今新疆拜城以北的哈尔克他乌山;
中次三经,騩山,今河南洛阳新安县小山玉皇疙瘩;
中次九经,騩山,即狭义的神农架;
另外,“中次七经”最末的大騩之山,即今河南尉氏县城所坐落的小山。如按李学勤《论<清华简 楚居 >中的古史传说》一文所言,大騩之山为新郑西南方向的具茨山东端的陉山,且此处东应改为南。至于李氏文中所言亦即“中次三经”之“騩山”则不从,笔者认为彼二“騩山”虽然名称与此山近似,实则各有所指,详见本书(《山海经证真》)各部。
中次十一经第40山,大騩之山,当即今河南驻马店“大横山”。
3,中次十一经之禾山为帝
在笔者《山海经证真》的研究结论里,“中次十一经”荆山即今伏牛山脉。然而原书本节并无“禾山”。袁珂注引前人以为,或为本节“帝囷之山”,或为“求山”。笔者以为“求山”为河南驻马店小山长寿山,而“帝囷之山”为南阳内乡宝天曼,为名山。所以认为“禾山”乃“囷山”之误,即“帝囷之山”宝天曼,堪为帝。
4,中次十二经之洞庭、荣余应为帝
凡洞庭山之首,自篇遇之山至于荣余之山,凡十五山,二千八百里。
其神状皆鸟身而龙首。其祠:毛用一雄鸡、一牝豚刏,糈用稌。
凡夫夫之山、即公之山、尧山、阳帝之山,皆冢也。
其祠:皆肆瘗,祈用酒,毛用少牢,婴毛一吉玉。
洞庭、荣余山,神(帝)也。
其祠:皆肆瘗祈酒,太牢祠,婴用圭璧十五,五采惠之。
荣余之山即江西九江庐山
因为前文已经有神、冢,而且此二山享太牢之祭,高于本列四冢少牢之祭,故此“神”应为“帝”。而且祀礼高于前文三帝“一璧”之常见用玉规格,达到了罕见的十五,仅次于下文“羭山”百瑜百珪百璧的用玉最高规格。
5,西山经之羭山应为帝
华山,冢也。其祠之礼:太牢。
羭山,神(帝)也,祠之用烛,斋百日以百牺,瘗用百瑜,汤其酒百樽,婴以百珪百璧。
其余十七山之属,皆毛牷用一羊祠之。烛者,百草之未灰,白席采等纯之。
华山为冢,祠礼太牢。羭山百牺、百瑜、酒百樽、百珪百璧,如此隆重,实在难以想象。显然高于太牢,为全书所有神祇中地位最高者。而“神”在山经部分极其普通平常,每列山系每座山自有其神,其中还有特定的“十八神”。此处羭山的地位显然高于作为冢的华山,根据全书内容来看,此“神”应为“帝”。羭山即秦岭太白山拔仙台,为中原地区最高山。
(3)神的特征与等级
这些普通的山神,虽说奇形怪状,也是有迹可循。
论身,人之外,有鸟兽龙蛇马牛羊豕(彘)八种,
论面或首,人面人首之外,有龙鸟首,有一例人身羊角。
根据上表可知,在一列山系之中,帝用太牢冢用少牢,若无帝则冢、神(䰠)亦可用太牢;可见,帝高于冢、神(䰠)的地位。
在山经体系里,后世的五岳只有西岳华山和中岳太室嵩山为冢,其余三岳包括“独尊”的泰山,也只是普通的山神,不是冢,更不是帝。而山经末尾“禹曰”一节有“封于太山,禅于梁父,七十二家”之语,显然强调了泰山至高无上的地位。郝懿行认为禹曰一节“盖皆周人相传旧语,故《管子》援入《地数篇》,而校书者附着《五臧山经》之末”,就是说郝懿行认为这是汉代编引《管子 地数》可见当时观念与后世截然不同。
泰山是《山海经》“东山经”的第11山,另外“东次四经”太山指今浙江温州南雁荡山,有意见认为是更靠南的福建太姥山,总之在浙南闽北沿海一带;“中次七经”第16山也叫太山,笔者认为即今河南郑州新密梅山。
第二,祭祀用品:用牲、用酒、用食、用玉祭祀内容包括四个方面,即用牲、用酒、用食、用玉。通俗地讲就是祭祀宴请神灵的内容包括:吃肉、喝酒、主食,还有玉器作为纪念品赠送。
祭祀用品主要包括用牲、用酒、用食、用玉。
(1)用牲
用牲:书中一般表述为“毛用”,就是献祭禽兽肉食,包括普通用牲鸡、狗、羊,规格较高的为猪羊组成的少牢,更高为猪羊牛组成的太牢,全书用牲数量最高者为羭山“百牺”,而殷商卜辞记载一次祭祀最多可达三五百头牛。
(2)用食
山经祭祀用品的“糈用某某”就是祭献主食,除了6列山系明确说明“不糈”就是不祭献主食,9列山系用稌,个别用稷米、稻米、黍,还有五种之糈(精),大概就是后来“五谷”的概念,应该包括这里的稷、黍、稻、稌,另外一种则不能轻易确定。显然与后代五谷的概念颇有些出入。
(3)用玉
用玉:祭祀中用玉一般采用“婴”、“瘗”这样的特定动词来表述。
最低规格为“一吉玉”;“一璧”是最为常见的较高用玉规格,“一珪”较为少见;洞庭、荣余达到了罕见的“圭璧十五”,羭山的百瑜百珪百璧的用玉规格为最高。
(4)用酒
《山海经》里多次出现“酒”,无一例外,都是“山经”部分作祭祀之用,并无时人饮酒的内容。可见,“酒”在此书中,是一种祭品。用酒在书中一般表述为“祈用酒”。袁珂引郝懿行云,祈当为“”,为祭礼之一,非祈祷之义。
全书所有26列山系448座山峰共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由山神驻守的山峰,这些山神中18个有名称和特征,还有400多个属于没有特定名称的普通的神,祭祀对象统称为“神”;第二类山峰被称为“冢”,笔者统计有十八个;第三类山峰被称为“帝”,只有几个。显然,只有少牢、太牢乃至“百牺”才用酒,少牢以下的普通用牲如一雄鸡、一犬、一羊等皆不用酒。
用酒一节前文已有详述,可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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