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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细则(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试行办法实施意见)

在生活中,很多人可能想了解和弄清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政策要点(一)的相关问题?那么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细则的答案我来给大家详细解答下。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细则(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试行办法实施意见)

依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批准,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

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即一至十级职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 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及等级确定的标准

依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第六条规定,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国家对不同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类别结构比例控制。根据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实行不同的岗位类别结构比例控制。

A.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B.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包括高级、中级、初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内部各等级之间的比例)按照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C.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特设岗位的设置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地区或设区的市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温馨提示:通过以上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政策要点(一)内容介绍后,相信大家有新的了解,更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