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时期我国的土地制度为私有制各自特点是什么(土地私有制发展过程)
导语:我国历史土地制度变迁,土地逐渐私有化,代表着什么?
引言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以农耕经济为主社会。土地是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决定了中国古代社会性质。土地和土地制度问题,也是国家安定的决定性因素,决定着一个国家的命运。
在历史推进的过程中,土地问题从而引起的农民起义,以及后续一系列的社会动乱,从来都不在少数。在社会逐渐发展的过程中,土地也从公有向私有过渡,而沉淀在这背后的意义,在今天依然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
一、井田之下,皆为王土从原始社会开始,土地就承担着其他事物不可替代的责任,是早期人类生活繁衍最重要的资源之一。
图|氏族社会
最初的原始社会,实际是氏族公社,所有东西包括土地都是氏族公有,大家在一起劳动和生活,产出的物品所有人一起享用。
在社会生产力和劳动力低下的情况下,氏族公社的这种集体模式,最大程度保障了公社人员的安全,和人类文化的继承繁衍。
但这种土地模式,相当于将人圈禁在一定的区域内,不仅不利于人类文明的交流与融合,在极端天气来临时,也不利于氏族公社的生存发展,也逐渐湮灭在历史进程中。
从氏族公社到部落联盟再到早期国家形成,土地从氏族公有也发展到国家公有。虽然土地的性质有所改变,土地利用率也得到了提升,但从其本质来说,土地并不属于劳动者。
图|农家劳作图
西周时期土地的归属非常明确,属于国家的君主所有,这种土地制度也被称为井田制。所谓井田制,在《地官·小司徒》中曾有记载:“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
井田制其实也是参考了氏族土地公有制,不同点在于土地被分配给贵族和奴隶主使用。
甚至土地规划的过程,都是选择以天子所在的位置为中心,然后以此向四周辐射,划分出档次高低和土地面积的大小,再分配给“公侯伯子男”等贵族。这在《周礼》的记载中也有体现:“为王建国,辨方正确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这种划分的方式,也直接体现了皇权至上的观念。
图|井田制
不过这一时期土地虽然归属于君主,但实际上使用土地的是个人,土地使用者对田地的支配权力大大超过以往。哪怕国家规定土地不能随意转让或者买卖,但各贵族之间还是有私下进行土地交易。
《管子》中记载:“一女必有一针一刀,耕者必有一耒一耜一铫。”《国语·齐语》中也记载:“美金以铸剑戟,试诸狗马。恶金以铸锄、斤(斧),试诸壤土。”《国语·晋语》中也有记载:“宗庙之牺,为畎亩之勤”。
以上证据都表明,在春秋时期铁器牛耕已经出现,并且取代了人力耕种土地。联合或者集体劳动就没那么重要,个体劳动逐渐兴起,也导致贵族间的土地交易情况越发普遍,律法形同虚设。
二、废井田开阡陌,土地私有合法春秋时期列强争霸,各诸国之间战争频发,后期逐渐形成割据一方的大诸侯国,社会相对趋于稳定。到了战国时期多个诸侯国并存,各国实力也都相当,互相之间形成牵制的局面。
图|铁农具
但诸侯国逐鹿天下的野心仍存,都想一统天下成为君主。此时各国间相互牵制,没有人敢轻举妄动。诸侯国便将目光放在各自国内,希望通过各种变革来实现经济发展,进而社会进步实力也得到增长。
《商君书·垦令第二》中记载:“是商无无得籴,农无得粜。贵酒肉之价,重其租,令十倍其朴”。这便是当时秦国寻求变法之时,商鞅提出的重农抑商政策。
这种政策的推行,导致经商环境变差,也让人们认为农业更有利可图,大量资金和劳动力涌入农业。这使得秦国内的人口得以固定下来,人口外流的情况得到缓解,有利于增强和发展秦国实力。
这一时期,各诸侯割据势力,周天子手中的权利和土地基本丧失。当下生产力不能满足人民生活需求,井田制使得人民失去劳动积极性,不愿意从事农业生产。
图|农民劳作
于是便有了商鞅在经济上推进的重大举措:废井田,开阡陌,授土于民。《史记》中曾记载:“商鞅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这不仅是秦国发展经济的一项措施,更是土地制度上的一次重大改革。
土地是诸侯争霸的重要资源,商鞅变法废除了旧有的井田制,承认土地私有合法,鼓励农民自己开垦荒田种植,使得大量的新土地出现,国家赋税收入也增加。
在其他诸侯国内,分封以外的土地不归诸侯国拥有,农民大量开垦荒田占为私有,导致分封内的田地被搁置,各国内粮食减产税收也减少。奴隶主们也选择兼并土地,夺取私田开荒,以攫取最大的利益。
土地私有化越来越严重,各诸侯国经济发展受阻。秦国变革带来的好处,也被各诸侯看在眼里,纷纷选择整顿变法,效仿推进土地制度的变革,承认土地私有改革奴隶制度,社会也逐渐从奴隶制走向封建制。
图|农民劳作
这场土地制度大变革,其实早在商鞅变法前,就已经在缓慢推进。《国语·齐语》中记载:“相地而衰征,则民不移”。这是齐国管仲为齐桓公设计称霸天下的方案之一,也是为了应对井田制逐渐瓦解后,土地制度混乱而设计的一种策略。
但是这一时期的改革,主要针对的是赋税方面,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对奴隶主的人身依附关系,土地兼并的问题也没有得到解决,农民依旧没有被解放。而商鞅变法后,土地私有合法化,使得农民逐渐挣脱奴隶主的束缚,实现了一定程度的自由。
实际上,土地变革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资治通鉴》曾记载:“牛乃农耕之本,百姓所仰,为用最大,国家为之强弱也”。可以看到牛耕在农业经济领域的地位,以及对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春秋战国时期公田大量被弃种,农民能够大面积开垦荒田,促使诸侯国参与到土地改革的浪潮中来,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或者说前提都是牛耕的出现,当然也有铁农具的出现和应用也起到了部分的作用。
图|牛耕图
农业的稳定,间接影响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各阶段文化思想繁荣。春秋列国争霸也好,诸子百家争鸣也罢,同农业的进步和稳定息息相关。
政策的变革和农耕更是相辅相成的,在后来土地制度的变革中,这一点也很清楚的展现在了我们眼前。
三、抑制土地兼并,稳定社会发展在春秋战国时期,由于土地归周天子所有,土地兼并的情况并不常见。秦国时期土地私有合法后,豪强贵族开始兼并农民开垦的荒田,占有了社会绝大部分的土地,从而成为新兴的地主阶级。
地主阶级还逃避赋税,导致国家税收减少,农民流亡寻求生存,国家也开始反对地主阶级兼并土地,来维护社会和人口稳定。秦统一六国后,便开始削弱大地主阶级的实力,迁徙“天下豪官于咸阳二十万户”, 同时在全国推行“名田制”。
图|农民耕作
名田制是以军功爵制为基础,制定的土地管理和利用的方法。《史记·商君列传》中有记载:“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就是以爵位为基础,按照户为单位进行授田。民众只要立户后,国家就会按照身份爵位来授予田宅。
秦汉时期都实行的“名田制”,但是对两者进行比较,就能发现秦朝的名田制要比汉朝更加先进,甚至能看到秦朝灭亡的部分原因。简单来说,秦朝虽然按爵位来授田,但是对庶人也会授田。
名田制的本意是奖励军功,但是秦朝更加重视对庶人的普遍份地授田。秦朝通过对庶人的普遍授田来制造份地,来对国家土地资源进行分配,达到君主的理想状态。
而在汉朝对庶人无田可授之时,对有爵位的人家授田依旧存在且份额逐渐提高,且汉朝只授军功不会对庶人进行普遍授田。秦朝想利用名田制以此抑制地主阶级兼并土地,却过于打击豪强地主,反而使得秦朝内部矛盾重重,地主阶级变本加厉兼并农民土地。
图|流民
但汉朝的名田制,虽然也打击了豪强地主,却也在合理范围内,并没有侵犯到地主阶级的核心利益,从而保证了内部环境的和谐稳定,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名田制下,虽然农民合法拥有部分土地,但土地分配依旧不均匀。所谓名田制还不说叫限田制,给了有爵位的人占田资格,却也限制了平民的发展,两类人根本不在一个水平线上。
两类人的出发点不同,也使得彼此之间的财富差距也很大。贵族和地主社会地位高,在经济上占有很大的优势。这些人手中拥有权力,就容易加以利用来谋取私利,巧取豪夺占有农民开垦的土地,从而获得社会上大量的土地资源,土地兼并的情况也就陷入恶性循环。
图|农民游行
这种恶性循环带来的后果,就如同《汉书·食货志》中记载的那般“富人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少量农民只能依附豪强地主,承受繁重的地租,或者干脆成为上层阶级的奴隶。大量农民失去自己的土地,只能被迫到处流亡,各种社会矛盾因此激化。
东汉末年战争频发,王朝更替势在必行。《后汉书》记载:“名都空而不居,百里绝而无民者,不可胜数”。这便是土地兼并带来的恶果,大量耕地荒芜无人种植,“白骨蔽平原,千里无鸡鸣”的现象比比皆是。
到了三国时期,为了缓解社会矛盾和安置流民,实行屯田制,荒地收归国有,划分成屯田区给流民耕种。但国家对屯田农民的剥削严重,导致农民再度选择流浪,屯田制随后也被废除。
图|均田制
魏晋南北朝时期,社会经历长期战乱风雨飘零,为解决国家粮食问题,开始实行均田制,直至唐朝安史之乱才崩溃。将田地平均分配给成年男女,露田和麻田属于国家不能买卖,桑田和宅田属于祖业可以自由交易。
均田制从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当时的社会矛盾,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贵族地主兼并土地的情况依旧日趋严重,国有土地也在不断减少,人地矛盾突出。
安史之乱后到宋元时期,这些朝代的君主不再关注土地的归属,追求公平分配土地,而是将目光转移到了税收上,注重增加经济收入。这也就意味着,国家不再限制贵族地主兼并土地。私田的数量不断增加,并占据主导地位。
宋朝以前的君主,平均分配土地政策无法推行,税收也一年比一年少,社会动乱还不断。宋朝上层为了不再重蹈覆辙,选择抓紧经济大权,放松对农民的人身控制,使得农民能够租赁田地生产,佃农身份逐渐合法化,租佃制也开始普遍化。
图|地主和佃农
明清时期,君主只是在税收赋役上进行改革,同时进一步放松了对人口的控制,农民可以自由迁徙,土地租佃和交易买卖活跃。土地依旧掌握在地主手中,农民处境依然没有改变。
直到建国后,实行土地改革。农民从地主手中获得土地,拥有了自主权。后来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都获得了土地,不仅没有赋税徭役,国家反而还会发放补贴,鼓励农民一直从事农业生产,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人人都能够吃上饭。
结语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演变过程,土地从无主到氏族社会公有再到国家公有,最后到国家公有和个人私有并存。土地的所有权也从国家所有到个人私有,甚至所有权一直在相互斗争,几乎贯穿了整个土地变革的过程,对于土地所有权的保护,律法上也从模糊到清晰。
土地制度之所以一直在变革,其实都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国家赋税收入,这也是土地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封建社会后期,君主围绕核心内容展开变革,忽视了作为载体的土地作用,反而导致封建社会解体,迎来了全新的时代。
图|土地革命法
诚然,土地制度也是不可缺少的一环。只有重视农民在土地劳作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才能保证社会长治久安。就今天来看,土地制度必须要保障农民的根本利益,同时不阻碍农村社会发展和生产力的提高。
社会不断在进步,农民面临的问题也在迭代更新。只有重视农民和土地问题,充分考虑社会底层人民的需要,才能和历史同向,和发展同频,和农民共鸣,一直走在正确的道路上。
中国土地制度的变迁过程,到今天也依然值得我们了解和学习,从中学习成功经验,吸取失败教训。重视农民生存和土地问题,就是最宝贵的经验。
参考文献《周礼》
《史记》
《资治通鉴》
《汉书》
《国语》
《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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