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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新规范)
导语: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连墙件
脚手架连墙件设置的位置、数量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确定
脚手架连墙件数量的设置除应满足本规范的计算要求外
还应符合表的规定
连墙件布置最大间距
搭设方法 高度 竖向间距(h) 水平间距(la) 每根连墙件
h l a 覆盖面积(m2)
双排落地 <50m 3h 3la <40
双排悬挑 >50m 2h 3la <27
单排 <24m 3h 3la <40
注:h一步距;la一纵距。
连墙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Ommut
成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闲难时,应采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
应优先采用菱形布置,或采用方形、矩形布置.
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且不应大于4m。
连墙件中的连墙杆应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应向脚手架一端下斜连接。
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对高度 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连接。
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当搭设抛撑时,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并用旋转扣件固定在脚手架上,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一60之间;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方可拆除
架高超过40m且有风涡流作用时,应采取抗上升翻流作用的连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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