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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面积限额及申请条件是什么(宅基地面积限额及申请条件怎么填)

在生活中,很多人可能想了解和弄清楚宅基地面积限额及申请条件?的相关问题?那么关于宅基地面积限额及申请条件是什么的答案我来给大家详细解答下。

宅基地面积限额及申请条件是什么(宅基地面积限额及申请条件怎么填)

一、宅基地所有权属于谁?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宅基地属于本农民集体成员集体所有,农户依法拥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转让,但严禁城市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土地管理法》第九条第二款)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将退出的宅基地优先用于保障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宅基地需求。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 

二、一户一宅制度及河北、河南、山东、安徽新建宅基地面积限额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一)河北省新建宅基地面积限额

农村村民新建住宅,宅基地的用地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1、平原地区和山区,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

2、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六十七平方米。

在前款规定的限额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宅基地标准。(《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二)山东新建宅基地面积限额

1、城市郊区及乡(镇)所在地,每户面积不得超过一百六十六平方米;

2、平原地区的村庄,每户面积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村庄建在盐碱地、荒滩地上的,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二百六十四平方米;

3、山地丘陵区,村址在平原地上的,每户面积一百三十二平方米;在山坡薄地上的,每户面积可以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二百六十四平方米。

人均占有耕地六百六十六平方米以下的,每户宅基地面积可低于前款规定限额。

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具体情况,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限额内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宅基地面积标准。(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三条)

(三)河南新建宅基地面积限额

1、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六百六十七平方米以下的平原地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一百三十四平方米;

2、人均耕地六百六十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一百六十七平方米;

3、山区、丘陵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占用耕地的适用本款(一)、(二)项的规定。(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十三条)

(四)安徽新建宅基地面积限额

1、城郊、农村集镇和圩区,每户不得超过一百六十平方米;

2、淮北平原地区,每户不得超过二百二十平方米;

3、山区和丘陵地区,每户不得超过一百六十平方米;使用荒山、荒地建房的,每户不得超过三百平方米。(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十一条)

三、申请宅基地的程序

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各地关于申请宅基地的规定虽然不完全相同,但是基本要求都一样,一言以蔽之就是确有需要。

(一)河北省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1、农村村民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本村成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自然灾害或者因实施村庄和乡(镇)规划,需要搬迁的。

(《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二)山东省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1、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新房分户的;

2、原住宅影响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

3、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农村确无住房的;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三条)

(三)河南省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1、农村村民户无宅基地的;

2、农村村民户,除父母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回乡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乡定居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无宅基地的(符合第(二)项的除外);

4、原宅基地影响镇、乡、村庄建设规划,需要收回而又无宅基地的。(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十四条)

(四)安徽省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1、农村村民户无宅基地的;

2、农村村民户,除父母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回乡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乡定居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无宅基地的(符合第(二)项的除外);

4、原宅基地影响镇、乡、村庄建设规划,需要收回而又无宅基地的。(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十二条)

四、申请宅基地程序?

宅基地申请程序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应当以户为单位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没有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应当向所在的村民小组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宅基地申请依法经农村村民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范围内公示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五、宅基地保护

 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和宅基地上的农村村民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受法律保护。禁止违背农村村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禁止违法收回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村村民进城落户的条件,禁止强迫农村村民搬迁退出宅基地。

 违反本条例规定,侵犯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权益的,责令限期改正,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土地管理法条例》第六十三条)

温馨提示:通过以上关于宅基地面积限额及申请条件?内容介绍后,相信大家有新的了解,更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