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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化是新文化运动的成功标志之一它的文化内涵是(白话文运动是不是新文化运动)

导语:白话化是新文化运动的成功标志之一,它的文学意义远超其艺术价值

关于诗是贵族的还是平民的,在“五四”激流中,康白情因创作自由放纵且独具特色的新诗而名噪一时,他的《新诗底我见》是当时优秀的诗论文章之一,该文有一个重要的观点:“平民的诗’,是理想,是主义;而‘诗是贵族的’,是事实,是真理。”但同时他认为:“诗尽管是贵族的,我们还是尽管要做平民的诗”,主张诗人们要“写大多数的人底生活”“要使大多数的人都能了解”从这些观点看,康白情还是把“平民化”作为写作目标。

俞平伯则认为:“平民性是诗的素质,贵族的色彩是后来加上去的”,主张“还淳返朴”。俞平伯的观点贯穿着一个意图,那就是探讨新诗如何才能与群众结合,怎样才能实现新诗的社会化。当时,有很多人从民歌民谣中吸取大众的营养,刘半农的《瓦釜集》是中国新诗史上第一部仿民歌民谣创作的诗集,俞平伯最后一本诗集《忆》走的也是民歌的道路,他们力图从创作实践上使新诗向民众靠拢,实现诗的平民化。与平民文学主张完全相反的是梁实秋,他认为诗是贵族的。这场论争以“诗是平民的”一方争取了多数人的支持而告终,毕竟在当时来说,这一主张顺应了新文学革命的主潮和发展方向。

这场争论推动了新诗语言朝着更为浅俗的方向发展。启蒙的时代需要除了导致诗歌语言的白话化之外,还会使部分诗人走向大众化的创作立场。真正走上大众化创作道路的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中那些后起的居于边缘地位的青年人,他们由于远离新文化运动中心而对新文化运动知之不多,这部分人有创新的热情和反抗的冲动。20年代初,随着国民革命的开展,工农大众的力量开始受到注重,这些青年人便迅速地将目光转向大众,并投到“兵间去、民间去、工厂间去,革命的漩涡中去”。

他们的诗也从表现自我转向表现社会,由主张抒情转向主张写实,他们到大众中去获得大众意识,并以大众为对象创作服务于大众并能被大众理解的诗歌,形成了20年代前后诗坛引人注目的革命诗歌现象。除了思想启蒙之外,这些关于新诗语言和表现对象的理论倡导和论争进一步促进了早期新诗语言的白话化和创作立场的大众化,同时也使新诗精神具有了更为浓厚的启蒙色彩。在文学活动中生成的文学作品的文学性和艺术性的隶属度是衡量该文学运动得失的重要尺度抛开文学的现实功利性。

我们对“五四”中国新诗语言白话化的考察同样应以白话新诗的艺术性和文学性为准绳,尽管这一新诗运动最初的动因和兴奋点只是革命而非艺术提升。新诗语言的白话化是新文化运动的成功标志之一,它的文学历史意义远远超过了其艺术价值。白话化确立了新诗的文体地位。五四时期人们对诗歌语言的认识较清末有了根本性的变化,白话文不仅成为译诗和创作的主要语言,而且人们从思想层面上深刻认识到了采用白话的必要性和必然性。五四文学革命使人们逐渐明白了诗歌革命的关键是语言层面的变革,我们认定文字是文学的基础,故文学革命的第一步就是文字问题的解决。

周作人认为新文学采用白话文的原因并不是胡适所说的“古文是死的,白话是活的”,而是因为“言志”的需要和“思想上有了很大的变动”;假如思想还和以前相同,则可仍用古文写作,文章的形式是没有改革的必要的。现在呢,由于西洋思想的输入,人们对于政治,经济,道德等的观念,和对于人生,社会的见解,都和从前不同了。应用这新的观点去观察切,遂对一切问由,题又都有了新的意见要说要写。然而旧的皮囊盛不下新的东西,新的思想必须用新的文体以传达出来,因而便非用白话不可。

不仅创作,五四时期人们希望自己翻译的是外国白话诗,译者表现出对外国自由诗和白话诗的偏爱,同时具有语言革命精神的诗人在这时期也受到了中国诗坛的欢迎。译诗选材的这种语言标准契合了中国新文学运动的时代需求,有助于促进中国新诗语言的白话化。出于国内新诗运动的需求,胡适、刘半农等提倡白话文运动最力的人翻译了很多外国的白话诗,虽然他们没有直接宣称只翻译外国的白话诗,但他们对外国白话诗的偏爱透露出其译诗选材的白话化标准。

在译作《老洛伯》的引言中,胡适道出了翻译苏格兰女诗人林德塞(Lody. Lindsay)作品的原因该诗的语言带有“村妇口气”,是“当日之白话诗”,因此翻译该诗可以支持中国的白话文运动,可以为胡适提倡的白话文运动提供有力的证据就为什么翻译《老洛伯》的原因而论,胡适明显地是因为原诗是“白话诗”,在语言上采用了对之加以赞赏并翻译成中文白话诗的。人们在五四时期充分认识到了译诗语言的重要性,从语言的思想层面上对新诗语言的白话化作出了判断,新诗也正是在语言上白话化才最终确立了在文坛上的正宗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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