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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督、巡抚(总督巡抚哪个权利大)

在生活中,很多人可能想了解和弄清楚总督、巡抚权力很大,为何没人造反或自立为王?的相关问题?那么关于总督、巡抚的答案我来给大家详细解答下。

总督、巡抚(总督巡抚哪个权利大)

中国很多朝代都有地方官对抗中央的例子,到了明清时期,这种现象基本就没出现过,晚清最后几年,各省份闻风而动参与革命,其性质和纯粹的造反又有一定的区别。

以清朝为例,在清初、中期,中央对地方督抚的控制驾驭是卓有成效的。这种控制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分散地方军政官员的权力,大小掣肘相制,从而形成对督抚的有效制衡。清代对明代省级地方行政制度加以改进,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地方行政制度。各省除了给督抚委以大权外,同时又设布政使、按察使、提督、总兵等分掌民政、财政、司法、军事等方面的事宜。

督抚有权节制监督藩、臬、提、镇,此为以大治小。同时,藩、臬、提、镇所具体掌管的军政事权又相对分散,并非总督、巡抚所能全部支配。尤其是雍正朝以后的藩、臬、提、镇等地方官员均有了密折上奏的特权,所以,中央对督抚又可以做到以小制大。

督抚的权力虽大,但是两司、提、镇并非私有衙门。承宣布政使隶属于吏部和户部,提刑按察使隶属于刑部,提、镇有属于兵部,通俗的说,他们的真正上司是中央六部,权力是独立的,不是督抚都能干预的,只有部臣才有管辖职权,督抚不过是起到了监督的作用。

所以,督抚要想大权独揽,除非将其他官员降为属官不可,而如此一来,中央权威就无从谈起。另外,总督、巡抚之间往往也有争斗牵制,在这类大小牵制中,督抚就难以构成独立的地方权力中心,不能为所欲为和自我为政,因此更易于为朝廷控制。

第二,重用旗人。这是清廷加强对地方督抚控制的另一种形式。清王朝是以满洲贵族为主体的统治政权,任用较多的满人、蒙古人、汉军旗人担任督抚,这即是历史造成的原因,更是统治者的现实需要,任用他们自然较汉人更忠实于朝廷,更能得到较好的驾驭。

第三,题折密奏也是中央对地方督抚实行长控远驭的方式之一。地方有事,督抚必须奉旨而行。清袭明制,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公文联系,主要通过地方高级官员向皇帝的题奏和皇帝下达的谕旨来实现的。

总督、巡抚不仅拥有题本、奏本的权力,而且雍正朝还实行了密折奏报制度。雍正帝就指示:一切地方之弊,吏治勤惰,上司孰公孰私,属员某优某劣,营伍是否整饬等等均可向他题奏密折。

雍正也可以用朱批的方式对地方督抚进行直接的指示,从而抛开六部,由皇帝对地方督抚进行直接控制。另一方面,雍正以后的历代皇帝又特许藩、臬、提、镇等地方中级官员也拥有向皇帝上奏的权力,要求这些官员充当耳目,防止督抚欺瞒徇私,在这种政策之下,莫说是割地自立,就连违法的事情也不敢随便为之。

由于以上三种方式的控制,在清初、中期,督抚在体制上基本没有独立活动的余地,只能完全听命以朝廷,实际上就是完全听命于皇帝本人。

清朝对督抚制度的设计和运作,保证了皇帝的乾纲独断与高度的中央集权。在诸多因素的制约下,直至太平天国时期,地方督抚都循规蹈矩,唯唯诺诺,毫无开拓精神可言。

即便是到了太平天国后期,中央权威下降的时候,那时的曾国藩,以至后来的李鸿章都不曾有过这样的想法,即使他们都起来造反,也面临着诸多的制约,其成功率也不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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