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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采诗说与诗歌集成的关系(什么是采诗说)

导语:原创 采诗说与诗歌集成

我们习惯上称《诗经》为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共收录诗歌三百零五首。从跨越的年代看,大约为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即:公元前11世纪至公元前6世纪,约五百多年间的诗作。最早为《商颂》》,最晚的是《陈风.株林》,产生地域大致就是今日之山东、山西、河南、河北、陕西、安徽、湖北北部的长江流域。

问题是:跨越时空距离如此久远,如何收集而编纂而成的哩?其次在漫长的五百多年间,难道就仅为三百零五首嘛?这确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

从典籍与史料记载看,诗歌在古代是非常重要的。《尚书.舜典》即有“诗言志”之说。不仅表明诗的重要性,而且亦为诗定了性。史传舜继位之后,便命夔为乐官,并且确定了职责与诗歌的属性。“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咏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夔曰:“吁!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

事实上,诗是伴随歌、舞、乐而生。原初大致没有教化之功能,仅为祭祀愉神,以及庆典娱乐之功用。渐趋为教化,春秋后期,孔子说:“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至于讽谏作用,可能是稍后的事了。此举在《国语》、《左传》、《战国策》、《春秋》之类的典籍中较为多见。

说到跨越五百多年的时空,怎么把散落、流传各地的诗歌收集、编纂而成的哩?《左传 襄公十四年》引《夏书》云:“遒人以木铎徇于路,官师相规,工执艺事以谏。”晋代杜预解释:“遒人,行令之官也。木铎,木舌金铃。徇于路,求歌谣之言。”西汉刘歆在《与杨雄书》也说:“昭问三代,周、秦轩车使者。遒人使者,以岁八月巡路求代语、童谣、歌戏。”东汉班固在《汉书 食货志》里说的更具体、全面:“孟春三月,群聚者将散,行人振木铎循于路以采诗,献之太师,比其音律,以闻于天子。”

由此看来,所谓的“采诗说”是成立的,并且很久便开始了。藉此,亦可看出诗歌在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与重要性了。古代诗歌的集中,除了设有专门的官员负责之外,还有官僚和文人学士献诗一说,大致类似现今的投稿吧?汉代专设“乐府,”专事诗歌的采集、编排、表演。似乎很像如今的文化、宣传、作协之类的行政机构。采诗制度在汉代很兴盛,据悉,募集了一帮鳏寡孤独着和瞽叟,上边发工资、给津贴搜集。一方面解决了这些人的生计问题,一方面也能触及到更底层更偏远的地方,看生活在底层的百姓说些什么?

既然,执政者与朝廷如此重视,并且花费这般大的人力、财力,着意征集,怎么弄了五百多年,才整了三百零五首?据说原先约有三千多首,孔子整理、删减、精选、编辑为三百零五首了。此说是否成立?存疑。就此而论,则不是诗歌总集,而是一部诗歌选集了。其实,我们现在所看到的《诗经》,仅为古代歌、舞、乐三位一体的歌词了,具体与之相谐的音律、曲谱早已消轶了,至于配舞,也不知所踪了。如今,我们只能偶尔有兴诵读一下便是了。

至于诗歌之教化、讽谏的功能早已弱化而消弭殆尽,然而“言志”的作用倒是还剩那么一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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