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善论”与“性恶论”的区别和联系(性善论vs性恶论)
导语:“性善论”与“性恶论”的千古之辨
孟子作为儒家二号人物,在《孟子·告子上》中明确提出“性善论”,主张人性本善,作为其仁政思想的基础。同样是儒家大师的荀子非常不认同他的说法,《荀子·性恶》系统阐述了人性本恶的观点,提出了“今人之性恶,必将待师法然后正,得礼义然后治”的治国主张。由此开启了人性本善还是人性本恶的千古之辨,历代文人多有争论。
孟子的“性善论”主要有两个论点:第一个论点是人性之善就像水往低处流一样,是自然形成的,至于有些人为恶,是外界环境所致,就像水拍打堤岸可以高过额头,拦截引导可以爬上山峰,所以人性本善。第二个论点是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是人人都有的,并不是外力给予的,所以人性本善。
荀子虽然同样是儒学大家,但是其言论学说中存在很多法家思想,他的两个著名的弟子韩非、李斯都是彻底的法家,可见荀子应该是儒法兼修的大家,而不应该仅仅作为儒家大师。专门写了《荀子·性恶》篇来反驳孟子的性善论。其论点归纳一下有以下几点:
一、人生而好利才有了争夺,生而嫉妒才有了小人,生而有耳目之欲、声色之欲才有了才有了淫乱。必须用法律约束、礼仪教化才能使人向善。就像弯曲的木头必须经过工具矫正才能变直,锈蚀驽钝的兵器必须经过打磨才能锋利。所以人性本恶。
二、指出孟子的性善论混淆了人性和教化的关系,人性本身是天生的,是未经过礼仪教化的,而一切教化后的表现,都不是人性本身。就像有眼睛就能看见东西,有耳朵就能听见声音一样才属于人性本身,是不经过后天教化的。
三、转述了尧舜关于人性的一段对话:“尧问于舜曰:“人情何如?”舜对曰:“人情甚不美,又何问焉!妻子具而孝衰于亲,嗜欲得而信衰于友,爵禄盈而忠衰于君。人之情乎!人之情乎!甚不美,又何问焉!唯贤者为不然。””。来佐证人的本性是恶的,是“饥而欲饱,寒而欲暖,劳而欲休”、是“薄愿厚,恶愿美,狭愿广,贫愿富,贱愿贵”,是“目好色,耳好听,口好味,心好利, 骨体肤理好愉佚”。如果出现了相反的情况,比如见到长者不敢先吃饭,为了代替父母兄弟劳动而不主动休息,都是违反了本性的行为。
四、之所以出现这种违反本性的行为,因为圣人制定礼仪、法律进行教化约束的缘故。荀子称为“伪”,是和人性的“性”相对的。他认为所有的礼仪都是圣人违背本性而制定的,其目的是导人向善,礼仪之外再制定法律,来遏制人性之恶。
五、承认环境对人的影响,也就是承认教化、法制之力。认为人和贤人相处才会变贤良,和小人相处就会变小人。
由于孟子的性善论只是片段的表述,同时也混淆了人性本身和教化之后的行为之间的关系,误将教化之后的的行为当做人的本性来论断,很显然不如荀子的性恶论更为系统。所以笔者认为荀子的性恶论更为切合实际,也更有实际意义。
以今天的社会情形来看,物质生活的丰富正在拉低全民的道德水平,为了获得利益,可谓不择手段。当下最大的庞氏骗局缔造者贾某亭,以一人之力攫取亿万财富,开启诈骗行业新高度;生产力发展的今天生存早已不是难题,但是为了利益从事黄赌毒行业者甚重;媒体发达本来是一件好事,但是充斥着谣言和欺骗,使人获取信息的成本更为高昂了;科技的发展带了更多的便利,同时也在毫不掩饰地侵犯着我们的隐私。凡此种种,不胜枚举,人性本恶,可见一斑。
传统的道德早已丧失了约束力,连法律都出现了大面积的真空地带,如果不能及时完善法律,人性之恶难免再次将社会推入历史的轮回之中。荀子性恶论源自法家的主张,“必将待师法然后正”,体现了法家的核心思想。请看下篇——法圣商鞅:最纯粹的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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