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个朝代的管理制度(各朝代管理地方的制度)
导语:古代最特殊的朝代,实行两种管理制度,最终存在了200多年
辽朝是契丹族所建立的的王朝,它始建于公元916年,亡于公元1125年,共计209年,在辽帝国的版图内,不仅生活着契丹民族,还有汉族、女真、奚族等其它民族,辽朝皇帝为了统治这些民族,曾专门制定了所谓的南北面官制。那么,南北面官制是如何形成的?其又和中原王朝有什么异同?
辽朝是少数民族所建的王朝,所以其行政制度必然与中原相异,辽太祖耶律阿保机在位时,辽朝内部依然还实行部落酋长制,直到辽太宗耶律德光继位后,辽朝才真正走向了正轨。所谓的南北面官制就是在辽太宗时期设置的。
辽朝南北面官,北面官居首,南面官为次,其中,北面官主要处理契丹族内部的事务,而南面官则专管其它民族内部的纠纷。辽太宗之所以设立南北面官制,就是为了更好的统治契丹。
北面官是辽朝的权利中心,在北面官任职的,大多都为辽朝的宗亲和贵戚。北面官主要分为两个部分,其中,南北宰相则为北面官的最高行政长官,像辽朝的名臣萧思温等人,都曾担任北院宰相。辽朝历史上所谓的北院大王,其就来源于这一机构。
北面官的第一部分就是由南北宰相主宰的政务系统,南北宰相之下,通常设有南北枢密使,其中,北枢密使负责北院军旅,南枢密使则负责北院官员的选拔和考核。枢密使可以说就是南北宰相的执行机构,担任枢密使之职的,虽然有一定的军权,但却通常受到宰相的制约。
北院制继承了辽朝旧的行政体制,辽太宗耶律德光在制定该制度的时候,也保留了契丹族旧的酋长制。与枢密使平级的,还有南北大王府、宣徽院、夷离毕院、敌烈麻都司。
北面官的第二部分就是具体的亲王诸帐官了,像辽朝内部的侍卫司、宿卫司、三班院、宿直司皆属于这一机构,这一部分主要为契丹宗族亲王的帐官,它们只负责契丹各部内部的事宜,属于契丹地方行政制度。
契丹的族帐又分为二院皇族、四帐皇族和遥辇氏九帐。二院皇族主要指的是辽太祖耶律阿保机先祖的分支子孙,四帐皇族指阿保机本人的后代子孙,遥辇氏则指前契丹九代可汗的分支子孙。这三大族帐,四帐皇族最为亲贵,其它二支则相对较远。
辽朝的南面官制度基本沿用了中原汉人的行政制度,其主要施用于幽云十六州内的汉人。辽太宗所设立的南面官制度,基本沿用了唐朝的管制体制,三省六部制、枢密院、台、监等皆是依照唐朝的官制而组成。
和中原王朝不同的是,辽朝的南面官制度却是以枢密使为首,枢密使可以称得上是辽朝的南院大王,而中原则是以三省长官为宰相,枢密使为副相。不过,辽朝南院的枢密使虽然为辽朝南部的最高行政长官,但其在品阶上仍然低于辽朝北院大王。南面枢密使在品阶上和北院的南北枢密对等,其要低于有北院大王之称的北院南北宰相。
辽朝内部的官制体制和中原王朝的官职有根本性的区别,它带有明显的歧视意味。辽朝并没有像金朝那样允许汉人参与到军国决策,其主要实行的还是契丹一家独大的制度。所谓的南面官,只不过是辽朝的地方官吏,其自然无法与辽朝所代表的中央北面官相提并论。相比较于南面官,北面官契丹族人更有希望接近于皇帝,像辽朝中央的大宰相等,也多是由契丹人担任。
契丹族内部的实行的南北面官制度有一定的民族特色,辽朝正是依靠这种官制制度和行政制度,才牢牢的控制了南北万里疆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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