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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区别(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功能)

导语:东阳注册商标中的证明类与集体类有何区别

在东阳,注册商标是件比较讲究的事,注册人员需要了解注册程序,了解自己注册的名称是否合格,只有审核通过的商标才能被正式应用在公司运营中。在商标注册中,有证明商标与集体商标,那这两者有何联系与区别呢?今天小编来与大家探讨一下该问题。

东阳注册商标中的证明类与集体类有何区别

 1、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均为多个生产者或服务提供者共同使用的商标。

  2、证明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质量达到了规定的标准;集体商标表明该商品或服务来自同一组织。

  3、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组织,但证明商标的申请人还必须有检测或监督商品或服务具体质量的能力。

  4、证明商标具有开放性,只要其经营的商品或服务符合管理规则对特定质量的要求,即可要求使用;集体商标只要是集体成员均可使用,且不属于该组织的成员,则不能使用,故称之为“俱乐部型”。

  5、证明商标注册人不能在其商品或服务中使用该商标;集体商标注册人可在其经营的商品或服务中使用集体商标。

6、国家商标局编印的《地理标志注册指南》第12条明确规定:“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转让的,受让人应当办理转让注册商标的手续。转让人应具有相应的主体资格,并附有商标使用规则和其他证明文件。

因此,可以看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同样可以转让,但相对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的转让,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受让人还应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如果证明商标注册人是一个组织,该组织必须依法成立,对商品和服务的特定质量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

在东阳,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注册都需要满足相关的注册条件,因此不管两者有何区别,都要在满足前提的条件下进行区分。以上便是两类商标的联系与区别,小编编分享到这里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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