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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补偿费用有哪些补给谁怎么赔付(土地征收补偿)

导语:土地征收,补偿费用有哪些?补给谁?怎么赔?村民自己说了算

各位父老乡亲们,大家好,一是一、二是二,我是说一不二、只说实话的“九农DX”。

近些年以来,由于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加速和工业企业扩张的需要,不管是一二线大城市,还是四五线小城市,都会征收大量的土地。

在土地征收的过程中,有一个最为关键的问题就是“赔偿”问题,也是大家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今天,就来跟大家说一说“土地征收赔偿”的问题。

什么是土地征收?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也就是说,土地征收,是由于修路架桥、工业发展、城镇化建设等带有公益性性质的建设需要,而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依法征收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为国有土地的行为,同时,对于征收土地的所有者——村集体和土地的实际承包经营者——农民给予一定赔偿和妥善的安置。

谁有权利征收土地?

在现实工作中,土地的征收,一般来说都是由乡镇和村委会组织进行的,所以,这样就给我们带来一个错觉——“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有权利征收土地”。

其实不然,土地的征收,主体必须是国家。是国家授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使的征收权利。而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是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才实施具体的土地征收行为,其所行使的土地征收权,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赋予的。

土地征收有哪些特征?

强制性。因为土地征收本身就是政府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所以就具有明显的行政强制性。也就是说,土地征收,是国家按照法律规定,所进行的一种强制性的征收土地的行为。公益性。修路架桥,是我们大家的认知中,属于带有公益性性质的事情。其实,像城镇化建设、工业化建设,同样带有公益性质,是为了满足人们购房的需求、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获得一定的税收收入。补偿性。土地征收,不管是对于土地的所有者—村集体,还是土地的实际承包经营者—农民,都要按照一定标准给予适当的补偿,对被征地的农民进行妥善的安置,这是土地征收的一个必备条件。

土地征收补偿费用有哪些?

总的来说,分为三部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征收土地为耕地的,补偿费用为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土地为其他土地的,补偿费用一般为该地被征前三年平均亩产值的三至五倍。安置补助费。征收土地属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征收土地为其他土地的,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乘以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倍数计算;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对于我们农民来说,最为主要的就是房屋、猪圈、水井等,这个补偿标准,地方不同,标准也会有所不同,而且还与建筑物的新旧、结构等有关系。青苗的补偿费用,主要指的是被征收土地上面种植的粮食或者经济作物,一般按照最高一季度产值来计算和补偿;对于种植经济林木的,没有成才的,移植或者砍伐,赔偿移植费用和林木实际价值费用,成才的,由所有者自行砍伐,不再补偿。

补偿费用属于谁?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按照“谁拥有、谁得偿失”的原则进行补偿,就是说,地上附着物是谁建设的、青苗是谁栽植的,补偿费用就归谁。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流转的土地,在土地征收时,土地上面种植的青苗、建设的临时性的工棚等,补偿费用归转入方所有。土地补偿费用。分为两种情况,村集体土地和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对于村集体的土地,比如荒滩、荒山、道路等,土地补偿费用属村集体所有,至于是否需要平均分配到村民,还是进行修路、架桥等村级公益性事业,分配到村民的时候是以户为单位、还是以人为单位进行分配,由全体村民共同商议决定。对于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这部分的补偿费用则完全属村民个人所有,也就是“谁承包、谁得补偿”。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分为三种情况,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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