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安全管理措施(项目部安全工作如何开展)
导语:「施工项目安全管理指南」十五:项目部如何开展安全生产自我评价
第一节 一般规定一、定义
1.安全自评指项目部阶段性和竣工后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对照全员安全生产责任、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分包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基础建设、日常工作落实七方面内容,总结已开展的具体工作和取得的实际效果,做出客观自评。
2.安全自评价的目的是掌握项目部安全生产情况,了解安全生产形势,找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3.自评内容按照有关办法执行。
二、自评要求
1.采取自查自评和评定审查的方式进行。自查自评以项目部为主,公司审查为辅。公司每年对项目的年度自评工作重点审查,并作为项目各级管理人员评优评价的依据。
2.安全生产工作自评要实事求是总结创新性、针对性的具体做法,力求简明扼要。
3.项目部被评价单位当年出现下列情形时,视情降低评定等级:
(1)在安全工作评价中弄虚作假的;
(2)对国家有关部门、股份公司开展的安全检查、督查提出的问题,不按要求整改的;
(3)因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政府有关部门、建设单位发函约谈公司领导、或要求公司督促整改的。
4.项目安全生产自评价实行100分制,各阶段评价和综合评价结论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5.各阶段评价按下列计分划分等级:
(1)85分以上(含85分)为优良;
(2)70分以上(含70分)为合格;
(3)70分以下或必评阶段漏评的为不合格。
6.年度评价以各阶段评价分数的平均分作为综合评价得分,公司结合项目施工期间安全事故、日常监督检查等情况,最终确定工程项目综合评价结果。
第二节 年度自评一、自评组织
1.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生产经理、技术经理、外施队长和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标准化领导小组人员为成员的安全生产自评小组。
2.自评小组按照预定计划开展自评工作。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并报项目经理批准。负责对自评报告结果监督落实跟踪验证。
3.自评人员根据计划进行自评,通过面谈、提问、查阅文件、现场查看、测试等方式,收集客观证据,并记录自评结果。切勿由安环部人员闭门造车,胡乱编造。
二、公司审核
1.公司对各项目上报的自评报告进行审核,发现不认真开展的,前后矛盾的项目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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