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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贸易方式与会计核算及税务申报实验报告(进出口贸易的账务处理)

导语:进出口贸易方式与会计核算及税务申报

今天邀请田老师为大家介绍进出口贸易方式与会计核算及税务申报。希望用财税专业知识为老板出谋划策,选择最优贸易方式,增效节税,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改革开放几十年,我们国家的货物进出口规模从90年代初的1千多亿元增加到现在的40多万亿元,原来高大上的进出口业务现在已经进入民企及个体的日常业务中。那么,作为财税人员,我们要怎样应对呢?下面,我就常用的三种类型作个简单介绍,以期同行共享及经营者了解财税处理的大致方向。

常用的进口方式为一般贸易、来料加工、进料加工等,出口方式也与之对应。这里,一般贸易操作简单,申报缴税放行提货,加工出成品后可内销也可出口。来料及进料需办理免税手册,海关监管进出口,操作较复杂,但税负低。

进出口手续一般由企业的营业通关人员办理,拿到会计手里的,是报关单、发票、合同等事后资料。从报关单上,我们知道了进出口方式,那么,会计上我们要怎样处理呢?税务上我们又要怎样申报呢?

01

一般贸易

进口时,材料费用计入购入成本,关税作为材料费用的一部分计入购入材料成本,增值税作为价外税计入进项税额;税务上作为进项税额申报。销售时,会计上计入销售收入及销项税额;税务申报上,内销作为销项税进行申报,外销作出口退税申报。

02

来料加工

进口时,免关税及增值税,材料作数量管理;税务只作登记管理。出口时,加工费部分作销售收入;税务上作免税申报,同时涉及的辅材等要按规定作进项转出。

03

进料加工

进料又分为进料对口和进料深加工。

进料对口,进口时,免关税及增值税,材料费用计入材料成本;税务只作登记管理。出口时,会计上作销售收入,税务上作出口退税申报。

进料深加工,进口时同进料对口,销售时,会计上作销售收入,税务上作免税申报,同时辅材等要作进项转出。

要正确进行财税处理,其前提是正确掌握经营信息,进而判定海关-会计-税务的关系,然后再进行会计业务处理及税务事项申报。正确选择申报类型,不但可以避免税务滞罚,还可以用财税专业知识为老板出谋划策,选择最优贸易方式,增效节税,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注意

由于进出口业务较为复杂,在新业务开始前一定要与主管税局沟通,以免认知或判断上的差别造成处理错误导致企业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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