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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创造了整数其余一切都是人造(上帝创造了整数其余一切都是人造的英语)

导语:上帝创造了整数,其余一切都是人造的

第1章 同余数概论(第1~12条) 第1章 同余数概论 (第1~12条) 第1节 同余的数,模,剩余和非剩余 1

假如数b和数c之差能够被数a整除,则称b和c对于a同余;反之则称b和c对于a不同余。我们将数a叫做模。如果b和c同余,则b和c互为对方的剩余,如果不同余,则称其互为非剩余。

这里的数必须是正整数或者负整数[1],而不是分数。例如,-9和16对于模5同余;-7对于模11是15的剩余,但对于模3是15的非剩余。

因为0能被任何数整除,所以对于任何模来说每个数都与其自身同余。

2

给定数a,它对于模m的所有剩余都在式a+km中,其中k是任意整数。由此可以推导出下文给出的显而易见的定理,对这些定理做直接证明是很容易的。

从现在起用符号“≡”来表示同余,必要时可以在后面加上圆括号并写出模;例如,-7≡15(mod 11),-16≡9(mod 5)[2]。

3 定理

给定m个连续整数a,a+1,a+2,…,a+m-1和另一个整数A;那么对于模m,这些整数中有且仅有一个数与A同余。

如果是整数,则a≡A;如果是正分数,则假定k是最接近它且大于它的正整数(或者如果此分数为负分数,则k是最接近它,且绝对值小于它的绝对值的整数)。这时,A+km将处于a和a+m之间,这就是要求的数。显然,所有的商…,均处于k-1和k+1之间,所以它们中的整数不可能多于一个。

第2节 最小剩余 4

因此,对于模m,每个数在数组0,1,2,…,m-1和数组0,-1,-2,…,-(m-1)中都恰有一个剩余,我们将它们称为最小剩余。显然,如果0不是剩余,那么最小剩余总是成对出现,一个为正,一个为负。如果它们的绝对值不相等,那么必有一个的绝对值小于;否则它们的绝对值都等于。因而,每个数总有一个剩余的绝对值小于模的,这个剩余叫作绝对最小剩余。

例如,对于模5,-13的最小正剩余为2(它也是绝对最小剩余),而-3是它的最小负剩余。对于模7,5是它自身的最小正剩余,而-2是它的最小负剩余,也是绝对最小剩余。

第3节 关于同余的基本定理 5

建立起这些概念以后,我们来整理一下关于同余的一些比较明显的性质。

对合数模同余的两个数,一定对这个模的每个除数也同余。

如果若干个数对于同一个模都有相同的剩余,那么,它们彼此都同余(对于同一个模)。

在下面这些定理中,我们也假定模都是相同的。

同余的数有相同的最小剩余;不同余的数有不同的最小剩余。

6

给定数A,B,C,…,以及数a,b,c,…,如果数a,b,c,…对于同样的模与数A,B,C,…同余,即A≡a,B≡b,C≡c,等等,那么,A+B+C+…≡a+b+c+…。

如果A≡a,B≡b,那么A-B≡a-b。

7

如果A≡a,那么kA≡ka。

如果k是正数,那么条目7只是条目6的特殊情况,使A=B=C=…,a=b=c=…。如果k为负,则-k为正。因此,-kA≡-ka,因而kA≡ka。

如果A≡a,B≡b,则AB≡ab,因为AB≡Ab≡ba。

8

给定任意数A,B,C,…,以及数a,b,c,…,若数a,b,c,…与数A,B,C,…对于同样的模同余,即A≡a,B≡b,…则这两组数的乘积也同余,即ABC…≡abc…。

从条目7知AB≡ab,同理ABC≡abc,并可以推广到任意多个因数。

若所有数A,B,C,…都相等,且所有数a,b,c,…都相等,可得定理:若A≡a且k是正整数,则Ak≡ak。

9

设X是不确定数x的形如Axa+Bxb+Cxc+…的代数函数,其中A,B,C,…都是任意整数;a,b,c,…都是非负整数。那么,如果x的取值关于某个模同余,则对应的X的值也对于这个模同余。

令x取值f,g且f≡g,从定理7知fa≡ga且Afa≡Aga,同理Bfb≡Bgb,…。因此:Afa+Bfb+Cfc+…≡Aga+Bgb+Cgc+…,证讫。

本定理可以推广到含多个不确定数的函数,这很好理解。

10

因此,如果用连续的全部整数替换x,函数X的对应值就成为最小剩余,并构成一组序列。其中,间隔m(m是模)个项后,重复的项会出现,即此序列是以m个项为周期并无限重复。例如,令X=x3-8x+6且m=5,那么,对于x=0,1,2,3,4,…,X的值关于模5有这些最小正剩余:1,4,3,4,3,1,4,…,其中前5个数1,4,3,4,3是无限重复的。反过来,如果给x依次赋予负值,序列的周期相同,但项的顺序相反。可知,整个序列不会出现这个周期之外的其他项。

11

在上例中,X不能与0或者2关于模5同余,X更不能等于0或者2。因此等式x3-8x+6=0和x3-8x+4=0都没有整数解,也没有有理数解。更普遍地,如果X是不确定数x的函数,形式为:xn+Axn-1+Bxn-2+…+N,其中A,B,C,…是整数,n为正整数(众所周知,所有代数方程都可以简化为这个形式)。显然,如果对于某个模同余关系X≡0不能成立,则方程X=0没有有理根。第8部分[3]将对此判别法进行充分探讨。但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到这些研究的实用性。

第4节 一些应用 12

算术论著中很多常用结论都基于本部分探讨的定理。例如,判定给定的数是否可以被9,11或任何其他数整除的法则。对于模9,所有10的幂都和1同余;因此如果一个数形如a+10b+100c+…,则对于模9,它和数a+b+c+…有相同的最小剩余。因此,如果把一个数用十进位表示法表示,再把每个位置的数字相加,而不考虑它们的数值,它们的和与这个数有相同的最小剩余;因此如果前者可以被9整除,那么后者就能被9整除,反之亦然。对于除数3也是如此。而且,因为相对于模11,100≡1,总有102k≡1,102k+1≡10≡-1,一个形如a+10b+100c+…的数与a-b+c…对于模11有相同的最小剩余。由此可以立刻推导出著名的法则。我们可以容易地推导出所有类似的法则。

从上述论证里还可以发现支配着算术运算验算法则的原理。具体说来,就是如果某数是由几个数通过加、减、乘或幂运算所得到的,那么用这几个数对于任意模(通常使用9或11,因为在十进制系统中容易找到剩余,正如刚才看到的那样)的最小剩余代替它们,并做相同的运算。如果得到的结果与该数同余,则运算正确,否则运算有误。

既然这些结论和类似结论都已为大家熟知,在此便不做赘述。

[1] 显然,模必须取绝对值,即无正负符号。

[2] 采用这个符号是因为相等和同余之间非常相似。勒让德因为这个原因,在他的著作中(后面会经常引述此著作)同余和相等使用了同样的符号。为了避免混淆,我们对同余和相等的符号做了区分。

[3] 高斯为《算术研究》设计了8个部分,并且已经基本上写好了处理高阶同余的第8部分。但是,他决定只发表7个部分以节约出版费用。见作者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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