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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代表表决时有三种方式可以应用你知道哪些(村民表决法)

导语:村民代表表决时,有三种方式可以应用,你知道吗?

农村的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很多事情都和农民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村干部又都是从本村的农民当中选岀来的,有些事处理起来很为难。

这个时候,村干部就想到了村民代表,让村民代表来表决处理,少数服从多数,这样就名正言顺。所以村代表的表决就成了村里的头号权威。

那么村代表在行使表决权时,都有哪些权力可以应用?如何才能表达村代表本人的意愿?

正常表决,意见都统一,这样的表决很容易,就是一个赞同。可有些问题,有的村代表并不是赞同,投了赞同票自己觉得违心,投反对票又觉得对不住村领导,大家在一起,怎么能得罪领导。

就是在这个时候,作为一名村代表,从内心里就会感觉为难。

还有个别时候,有些涉及本村个别农民利益的问题,在有些人看来是合理的,可在有些人看来又不合理的,这样的难题,处理不好就会得罪人。村干部是村民选举的,得罪了人工作就更不好干,就会让村代表来表决。有时候村代表明明知道就是个黑锅,在表决时也非常为难,赞同吧有些不尽人情,反对吧又觉得不好面对领导。

其实村民代表在表决时,是有三个表决方式可以应用的,不只是赞同或者反对,还可以弃权。如果真有这种“为难”情况,干脆就投弃权票,一样也是一种不赞同的表达方式。

村民代表无论采用赞同、反对或者是弃权的方式,只要能真实表达代表意愿,这才是最具合法性的表决。作为一名村民代表,在不能反映本人意愿时,可以投弃权票,这是最好的选择。

农村有些工作,往往经过代表们表决后也不好执行,就是个别时候不能很好的正确表达个人意愿,导致个别时候偏向了一边。

作为村民代表,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站在公平正义的立场上,不受任何形式的左右,认真表达自己的意愿,认真行使自己的权力,让每一个表决都具有合法性,公正性,让农村的每一项工作,都能沿着正确的方向开展,为早日建设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骨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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