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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的历史(那些历史)

导语:回望历史(七)——中国历史上也出现过“三权分立”

中国曾经的历史(中国那些历史)

在今天,如果我们说起“三权分立”的政治原则,通常指的是一个主权国家采取的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分别相对独立(完全独立很难做到,三权之间还是会存在互相影响和制约的情况)的一种国家政治制度。

然而,当我们提起中国的古代历史时,是无论如何也无法和“三权分立”这一制度设计联系起来的。仿佛中国古代就是皇帝老子一个人说了算。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在中国的古代历史上也曾经出现过中国版的“三权分立”。解释这一问题要先从隋朝建立后说起,隋朝虽然是一个“短命”的王朝,但是却为后来的中国留下了至少两笔丰厚的“政治遗产”。一个是大家都非常熟悉的科举制度,这一制度打破了从东汉、魏晋直到南北朝时期的门阀政治(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格局,寒门士子通过读书科考也有机会进入统治阶级上层,还奠定了以后影响全世界的文官政治制度。科举制度从隋朝建立到唐朝成熟,被后来的王朝一直延用到清末,足见其存在的价值。

另一个“政治遗产”可能大家就不那么熟悉了,那就是隋朝还建立了“三省六部”制的雏形(也是到唐朝趋于成熟),这三省指的是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中书省负责和皇帝一起讨论和草拟诏令,门下省负责审核诏令,尚书省负责执行诏令。从这个制度设计上我们可以看到,中书省只能提出诏令,是否能够通过和如何执行都与中书省无关;门下省的权力可真大,可以否决诏令,也就意味着门下省可以驳回皇帝的诏令(真的会驳回的);尚书省只管干活,就等着看门下省通过的诏令,归哪个部门的活儿哪个部门领走就是了,尚书省又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如此一来,我们就可以清晰地看到两点:一、皇权在这一制度设计下是非常有限的,顶多能够参与诏令的讨论,皇权需要和一众相权共治天下;二、相权间也是分权的,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形成了“三权分立”的格局;三、相权不属于某个人而属于一个制度机构,这样就不会出现权臣。

“三省六部”制在后来的中国历史中(尤其明、清)只被保留了一部分,那就是权力最小的、负责干活儿的执行机构尚书省,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的设置直到清朝还存在,正职叫尚书,副职叫侍郎。明清两朝皇权渐渐地占据绝对的统治地位,相权被无限的压制甚至完全缺位,明朝的内阁和清朝雍正始建的军机处严格意义上都不属于国家机构,而是协助皇帝工作的私人秘书处,只有帮皇帝干活儿的份儿。

隋唐建立的“三省六部”制在今天看来也绝对是具有政治智慧的,其核心也是一种“三权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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