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集体商标(集体商标含义)
导语:「法律小知识」小商标大学问,你听说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吗?
上一周的“小商标大学问”,宣宣给大家介绍了一些最基本的商标小知识,这周宣宣继续给大家介绍。
什么是集体商标?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集体商标的主要特点为:(1)其所有权属于一个集体,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的名义注册;(2)由集体成员共同使用,不是该集体的成员不能使用;(3)该集体的成员只能在商事活动中使用该集体商标;(4)作用在于表明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来源于该集体的成员,以便与非这个集体的成员商品或者服务相区别。
什么是证明商标?
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证明商标的主要特点为:(1)由对某些商品或者服务在所欲证明的事项上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申请注册;(2)证明商标持有人不得使用该商标,而只能由该组织认定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3)作用是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点品质,而非仅指示来源。
什么是地理标志?
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并非任何一个产地名加一个通用名称就能构成地理标志。地理标志要求商品的特定品质、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与该产地有密切的联系。地理标志只能让消费者借以区分商品产地,而不能具体到某一个生产者,同时地理标志也不宜由一人垄断。地理标志不能由单个企业或个人申请注册,只能由具备条件的相关组织作为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申请注册。
什么是共有商标?
共有商标是指两个以上的主体共同享有和行使一个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标。共有商标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主体是两个以上的权利人;(2)客体是一个注册商标;(3)共有商标的数个主体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共有商标几个主体之间应当订立共有协议,确定相互之间权力义务关系;共有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共同享有和行使商标专用权是经过商标局核准的,注册后不得自行更换;有变动的,也须经过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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