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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邃思想是什么意思(分析深邃的思想)

导语:新书速递 |《深邃思想系链的历史跳跃》

霍布斯的嗜欲说

在《利维坦》一书中,霍布斯以“论人类”的一般质性来开题,他首先论述的是,人之所以作为人具有的天生感觉与想象能力。

以此为基础,他进而讨论人作为生物存有体所具有的种种社会(文化)特质,诸如言语(speech)、推理与科学、以激情为本的主愿运动(voluntary motions)、论说(discourse)的目的与化解、具智性的德行、知识的主题、权能(power)、身价(worth)、尊严(dignity)、荣誉、人类和平共处的不同质样(manners)、宗教以及幸福(felicity)与苦难(misery)的自然状态等。

在对这些特质加以阐述之后,霍布斯立即就“人类天生具有着感觉与想象能力”作为前提,进行进一步的演绎论述。对此一论述的推演,麦克弗森指出,霍布斯深受伽利略把运动(motion)当成自然状态(即动者恒动,除非有其他东西阻止而使它停止)时所采取之拆零-构成法(resolutive-compositive method)的影响,把此一原则运用在人的世界里。

定义明确而精准之后,现象的其他性质就可以通过推理与证明的方式予以演绎。说来,这样的几何学思维即是霍布斯所以强调“人天生具有的感觉与想象能力,进而,嗜欲或欲望”等等本有的生理特征作为基本元素的认知依据,或保守地说,至少,两者之间有着一定的亲近关系。

对应于人类天生具有的感觉与想象能力,霍布斯体认到,任何动物的身体都是运动着的,亦即:人作为生物存有体,有着主愿地让他的身体向外界产生运动的趋势。

对此一人之“行动”所具有的向外运动的特质,霍布斯把其源头推到人体内部具有的种种基本生理特征,并以内部运动称呼这样的体质特征。

首先,他认为,人们既不欲求,也不憎恶的,即称为轻有着视(contemn),也就是说,抗拒对某事物采取行动时内心呈现的只是无动于衷或顽抗,此刻,一个人的心思因有着更具效力的事物出现,或对该事物缺乏经验而转移到他处。

霍布斯进一步指出,除了轻视的对象是无足轻重、不足挂齿的之外,人们嗜求或欲求而感到愉悦的对象都是良善的,而其嫌恶或憎恨的则都是邪恶的,美丑也因而可以类推出来。就此,霍布斯列举三种良善:(一)允诺的良善(good in the promise),是美丽、标致的(pulchrum);(二)效果的良善(good in effect),即就所欲求的目的而言,令人感到愉悦的(jucundum,delightful);(三)手段的良善(good as the means),即具有获利的功效(utile,profitable).

相对的,邪恶也有三种:(一)允诺的邪恶,称之为丑陋(turpe);(二)效果的邪恶,称为不愉悦(molestum,unpleasant)、令人困扰的(troublesome);(三)手段的邪恶,则是无功效(inutile)、无法获利(unprofitable)、有害的(hurtful).

在霍布斯的眼中,凡此种种的(生理)心理特质乃宣示着,作为一个社会的公民,人需要在和平与团结之中生活着。处在这样的状态下,人们必须对基本法则有所认识,也需得具备一种理性的预见能力,霍布斯称呼具备着这样的品质者,即有着质样(manners).

一个人具备着质样,就可以使得他的生命幸福感不会单单停顿在仅是“立即已满足”的心灵上面,因为这个世界既没有无逮的目标(finis ultimus, utmost aim),也无最大的良善(summum bonum,greatest good).一旦一个人的欲望处于终点,他的感觉与想象就跟着停摆,没法再活下去。于是,欲望追求的对象不是停留在单一个,也非一时,而是朝向未来一直挺进。

这也就是说,幸福乃建立在欲望不断地进展之中,从一个对象转到另一个对象,获得了前者,就转到后者。如此,当某些人的欲望特别强烈时,就会导引人们陷入追求财富、荣誉、统御或其他权力的竞争之中,而这连带地常常导使人们处于斗争、敌对或甚至实际的战争中间.

一旦人们陷入这样不断追逐的情况之中时,倘若欲望没有适当予以控制,或更具体地说,没有一个共同的权力形式使得人们慑服的话,“人与人之间处于永远战争的状态”则将难以避免。他企图把社会(特别政治)的现象与问题发生的源头归诸于人类天生所具有的基本生理特征,可以说是他把自己所认识且接受的自然哲学(特别几何学)观点衍生移植到人性的一种具体体现方式。

弗洛伊德的原欲说

弗洛伊德视人所具有的本能是一种来自于有机体内部之生理机能产生作用的刺激,以别于来自人体之外的刺激(如光线),其最为典型的即是追求满足(satisfaction)的种种需求了。

当然,就过去学术界对弗洛伊德之理论的理解,其中最为显眼的莫过于是“性”(sex)引起的原欲问题。若此一本能的内涵作为参考的基轴,弗洛伊德即把本能区分为爱欲或性欲本能(Eros orsexual instinct)与死亡本能(Thanatos or deathinstinct).

基本上,前者是一种“自我保全”的本能,而后者则是使得人由有机体回归无机体(或谓由具生机性转化成为无生机性)的状态。然而,此二者却可能同时交错并存,即产生了如爱恨交织的正负情愫交融现象。

总之,不管人们追求满足的欲望需求是什么,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弗洛伊德分享着边沁(Bentham)主张趋乐避苦的功效主义(Utilitarianism)的思想,碰触的是需求的经济理法(economy),而非其所可能彰显的文化意义。

然而,弗洛伊德却不是一个持乐观理想态度的享乐功效主义者,在他的思想里,牢牢实实地有着现实考量的一面。在考量到现实面向的情形下,尤其是指向爱与恨交加的正负情愫交融感情,弗洛伊德以三组极对(polarities)的概念作为分析的基础:主体(自我)/客体(外在世界)、快乐/痛苦、积极/消极。

简单地说,主体(自我)/客体(外在世界)涉及的是实在(real);快乐/痛苦具有着经济理法的意义;积极/消极指涉的则是属于生物性(biological)层面的反应模式。

基本上,弗洛伊德可以说是分享着霍布斯的基本命题。他认为,在现实环境里,代表主体的自我有着要求霍布斯一向所特别强调的自我保全本能,因此,有着现实法则左右着,让人们不可能一味放开地追求着快乐,而必须忍受痛苦以保存能量,并且,把对欲望满足的追求适当地予以延宕,尽管此一现实法则只是以极小部分的方式取代了快乐法则。

不管现实法则与快乐法则之间做怎样的妥协或有着怎样的冲突,就概念的内涵而言,现实法则代表的,可以说是来自“社会”本身的种种实质压力,人们需得以某种“理性”的方式来对付,而快乐法则反映的则是具感性的“灌聚”能量,基本上乃来自人之本能所孕发的欲望趋力,并因此在形成为需求的情况下寻求最可能的适大满足。于是,相当程度的,现实法则是属于社会,而快乐法则则是属于个体的。

显然的,不管以积极或消极的方式,当人们必须同时面对着现实与理想时,体现在具有智慧的人类身上的,经常是以一种具层级性的分化(differentiation)形式来处理。对此,弗洛伊德采取具本质意涵之“准”实体观的立场,以本我(id)、自我(ego)与超我(superego)作为组构人之精神(pyche)[或谓心灵(mind)]的三个具“分析性之实在”(anabyticalyreal)意涵的基本结构元素,并且把本我当成是最原初且充满混沌激荡状态的基素。

易言之,就能量源生的立场来说,自我乃外在世界通过“知觉-意识”(perception-conscious)过程对本我直接影响而产生修饰的部分。因此,就某个意思而言,自我涉及的是本我所展现之表层-分化(surface-differentiation)的一种延伸,可以说是由人所具之“动物性”(即由本我来体现)引生的一种“人观”。“尤有进之的,自我有着把来自外在世界的影响带进以支撑本我与其种种趋势(tendencies)的任务,并竭力以现实原则取代在本我中居绝对优势的快乐原则。

在自我中,知觉即扮演着在本我中移归给本能的部分。自我乃代表着我们宣称的理性与神智健全,以相对于本我包含的激情”.至于所谓的超我[或谓理想自我(ego-ideal)],弗洛伊德则视其为自我的一种与意识最少关联的分化部分。由它出发来回顾自我时,可以说是一种具人文性(也是社会性)的“人观”。准此,假若自我基本上是本我对外在实在世界的表征的话,相反的,超我则是本我对内在世界的表征。

然而,归根到底地来看,自我的驱动能量是来自本我的,因为本我是一种先天禀赋的能量来源,也是动机的基础,且以体现在性欲与攻击性上面最为明显。

从上面的陈述,我们可以看出来,在弗洛伊德的心目中,具动物本能性的本我是人之一切行为所以产生之背后的源生基础,对决定人的行为有着特殊的优位性,尽管通过超我来形塑的自我可以反过头来“压抑”本我,而此一具社会-文化性的压抑正是整个问题的关键。显然的,这是一种从动物性出发的现实人本观,乃假定着任何人都有着源自于动物所具之生理结构性的极限,是任何人为努力无法超越的。因此,我们无法期待人可以无限地克制自我,而是需要仰赖一个“合理”的社会制度来保障这样的极限不会越域,以至于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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