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3大注意事项是什么(政府采购3大注意事项包括)
导语:政府采购3大注意事项
近年来,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 为了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政府采购制度日益完善,成为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甚至出现被不法分子利用的情况。 今天,咱们就一起来看看这些政府采购工作中可能会遇到的常见问题。 本文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梳理。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之间发生纠纷的情况屡见不鲜。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供应商之间相互不了解; 2、供应商对采购流程认识不足,不知道如何操作才能达到采购目的; 3、一些供应商对采购流程不熟悉;
一、招标文件的内容应包括哪些内容?
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要求。 招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有:①《政府采购法》中所规定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条件;②资格标准;③资格要求(如资质、业绩、奖项等)。 具体而言,第一,招标文件必须明确规定投标人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以及投标报价、投标方法和评标办法等要求。 第二,资格条件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全国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采购综合评标标准(修订版)》(以下简称综合评标法)。 第三,必须明确规定评标方法、评审办法及中标成交结果,即: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方法分为报价、技术标和商务标三个部分;采用价格评分法,评审方法分为价格分(技术分)和商务分两个部分;根据各项目实际情况,按照价格、质量、服务三个标准划分成若干小组,每个小组分别进行单项评分;采用综合评价法(又称评分表法)。
二、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招标:
1、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家或者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其他条件的; 2、项目不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开标,且不能在评委名单中确定评委人选; 3、经审查,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资格条件要求; 4、在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提出异议被驳回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投标人存在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5、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成本且其中至少一个报价低于成本,经核实后,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 6、出现与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合同价款等违反规定行为; 7、在评标委员会提出异议后,采购人还没有作出处理决定,供应商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起异议。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对采购文件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 不得以任何方式表明自身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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