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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谓南容邦有道不废邦无道免于刑戮的意思(子谓南容邦有道不废启示)

导语:论语之道:「5.2」子谓南容:邦有道不废;邦无道免于刑戮

【5.2】子谓南容,“邦有道,不废;邦无道,免于刑戮”。以其兄之子妻之。

本章是孔子评价南容,讨论的主题与上一章类似,仍然是好学,重点要从南容与公冶长在好学方面的区别中去分析和理解。

“子谓南容”

“南容”,孔子的弟子,也是孔子的侄女婿,一说姓南,一说姓南容,名适,又名縚,字子容。据考证,南宫姓氏源于姬姓,即南宫一族属于周朝王族之后,亦属于鲁公之后。一名为仲孙闽者,因被封住在名为南宫的居邑,遂以“南宫”为姓。如此推论,南容很可能是仲孙闽的后人,也有说仲孙闽就是南容本人的,无论怎样,南容也算是贵族了,至少属于有身份地位的士人。这是南容与公冶长的不同之处。

“邦有道,不废;邦无道,免于刑戮”

孔子评价南容,没有采用“可妻也”这类强调人品的评语,而是从从政方面作了一番具体评论。相比较公冶长,这样的评论就显得是降格以求了。南容是否从政、任有公职?无可资证。但从孔子的这句话推断,南容应该任有公职,因为这样孔子才能把他与“邦”联系起来进行评论。“邦”在当时专指诸侯国。国家即政治,政治即有“道之以政”或“道之以德”的区别,换句话说,就是一定会存在“邦无道”或“邦有道”的情况。从一个国家“有道”或“无道”的现实状况去考察一个公职人员的所作所为,就能看出其具备的学识或道德修养。孔子就是依此对南容进行评论的。

“不废”意思是指南容这个人不废,也指其所学不废。无用为废,不废就是对国家有用。以儒家思想来说,就是能以道辅国。具体到南容这个人,他的辅国还需要一个前提,那就是“邦有道”,也就是其国君对国家能够“道之以德”,倡导以德治国。一个有学的人,一个讲道德修养的人,在一个以德治国的国家中,是顺道而为,是很容易发挥自身作用的。但在一个不讲究以德治国——也就是“邦无道”的国家中,是否能够发挥作用就很难说了。

“免于刑戮”,这是南容在帮无道时从政的一个结果,并没有说南容是怎么做的。一个有志于学的人,在一个邦无道的国家中,可选择的做法,无非以下几种:一是挺身而出,与无道作对抗;二是放弃对抗,独善其身;三是用则依道而行,不用则退。到底应该怎么做?确实是一件很难选择的事情。很多有志于学的从政者选择了第一种,与执政者对抗,结果会怎么样,那就要看谁的力量更大了,但往往倒霉的是以道而行的对抗者,结果就是易召致刑戮。有些是放弃了对抗,独善其身,南容可能就属于这样的人。少数人则是依道而行,不用则退,孔子就是这样的人。孔子本人就是这么说的,从其一生从政表现看,他也确实就是这么做的,这也是儒家思想对从政的基本态度。当然,这三种情况都是针对好学之人而言的,虽同为好学之人,但面对邦无道所表现出来的不同态度,这能反映出这个人“学”的水平的高低。与之对抗着,是学的初级阶段,独善其身者是学的中级阶段,用则行不用则退者才是学的高级阶段。南容身为从政者,也是一位好学之人,其能“免于刑戮”,说明其所学已经超过了初级阶段。为什么推断其所学处在中级结阶段,而不说其所学达到了高级阶段呢?这是对比公冶长所得出的结论。把公冶长放在篇首第一章,编者的意图,就是把公冶长的好学看作达到了学的高级阶段,而举南容以次之。公冶长身在缧绁之中,也就是没有“免于刑戮”,又怎么说其所学处在高级阶段呢?原因在于其所遭受的刑戮,不是有意为之而遭致的,“非其罪”,且能改过自新,品行已达到“可妻也”的地步,其所学亦达到好学的高级阶段。只有有意为之,与无道者对抗而召致的刑戮,才能说明其所学水平还低,属于初级阶段。说南容的所学水平不如公冶长,还因为孔子的评语。孔子对南容的评价应该是往高处说的,这也符合对人评价的人之常情,说南容免于刑戮,意思是说南容的所学最高达到了免于刑戮的水平,也就相当于好学的中级水平。另外,从南容的其他资料中也可以得到旁证。在《论语》第十一篇中,亦有“南容三复白圭,孔子以其兄之子妻之”的资料。“三复白圭”,“白圭”一词出自《诗经·大雅·抑》篇中“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为也”诗句,意思是说,如果白玉上有了斑点,还可以磨去,如果人讲了错话,那就想抹也抹不去了,所以,不可说任何不合道德的话。南容三复白圭,就是说南容经常用“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为也”这句话警示自己,这说明南容在从政中特别谨言慎行,怕讲错话而召致不好的后果,这与“用则依道而行”、敢于直言以告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所以说南容的“好学”还处在中级水平。

“以其兄之子妻子”。

“其兄”指孔子的兄长,名叫孟皮,是个瘸子,与孔子同父异母。传说孔子的父亲叔梁纥娶妻施氏,生九女而无子,于是娶妾生孟皮,但孟皮是个瘸子,属于不全之人,不宜作为嗣子,才又娶了颜氏女颜徵在而生仲尼。据《史记》记载,“纥与颜氏女野合而生孔子”。孔子三岁时,父亲叔梁纥去世,母亲颜徵在被迫领孔子迁出家乡。从这点看,孔子母亲颜氏的身份是很低的,但从教育孔子方面看,颜氏也是个知礼、守礼并且有志气的人。据考证,所谓“野合”,只不过是当时一种不采用正规婚姻礼仪、男女自愿结合的风俗,所以,“野合”的女人虽然在名份上甚至连妾也不如,但其所生子女的身份也是被社会认可的,当然是低人一等。孔子的出身问题,自然会影响孔子对婚姻的认识,但作为得道之人,孔子更多的是从道德层面上对婚姻提出自己的看法。对婚姻的看法是一方面,但如何落实到现实生活中则是另一个方面,也就是,婚姻必须要结合当时的人情社会。孔子嫁女儿、嫁侄女,应该是在40岁左右,这个时候,孔子讲学授徒应该有所成就,在鲁国内外应该有很大影响,生活状况应该好于一般人家,其兄孟皮也应该依附于他,侄女的婚姻也自然会让孔子作主。但侄女毕竟不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在选择所嫁的对象时也是有区别的。对孔子自己的女儿来说,应该经常在他的身边听他讲学,对于学应该有很深入的了解,在嫁人时,应该更愿意更多地从好学的角度去考查对象,因而孔子使其嫁给了公冶长。而对孔子的侄女来说,接受孔子直接教育的机会可能少些,在嫁人方面,就可能既要考虑好学,又要考虑家庭状况,所以孔子把侄女嫁给了家庭条件较好的南容。孔子区分不同对象嫁女儿、嫁侄女,应该是充分尊重了孩子们的意愿,并非自己强为其作主。正因为尊重其意愿,这才显示了真正的学的精神,这才是圣人的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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