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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关于犯罪未遂的规定(犯罪未遂的法律条文)

导语:《大话刑法》第三十八讲:犯罪形态---犯罪未遂、不能犯

刑法关于犯罪未遂的规定(犯罪未遂的法律条文)

上一篇文章中我们讲到了故意犯罪有两个阶段,分别是预备阶段和实行阶段,今天我们看实行阶段中的犯罪未遂。

犯罪预备:

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无法实行叫犯罪预备,处于预备阶段。

犯罪未遂:

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无法继续实行叫犯罪未遂,处于实行阶段。

对比来看,两者都是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无法实行下去,两者的区别在于处在的阶段不同,预备阶段和实行阶段的区分点就是看是否着手。

着手的判断标准:

行为对法益是否造成现实、紧迫、直接的危险。预备行为只要对法益有危险就行,但实行行为要求对法益的危险达到一个很紧迫,很直接的程度。

案例一:

狗蛋狗剩两个人想抢劫出租车司机,拿着绳子拿着刀上了出租车,谎称去郊外,司机在去郊外的途中警察来了,狗蛋狗剩赶紧跳车逃亡。问他们构成抢劫的犯罪预备还是犯罪未遂?

有人会说两个人拿着绳子拿着刀进了车里,离司机的空间那么近,认为对司机的威胁很大,所以着手了,属于犯罪未遂。这种根据犯罪人和被害人的距离远近去判断是不行的,两人对司机谎称去郊外,意思是现在不动手,等到了郊外再动手,抢劫罪的着手是开始实施暴力,因为抢劫罪是个暴力犯罪,所以两人是准备到了郊外再实施暴力,所以在路上还属于预备阶段,所以应当是犯罪预备。

案例二:

狗蛋想强奸小芳,知道小芳每天下班以后,六点必经此地回家,狗蛋就埋伏在小芳下班回家的路上,从五点就埋伏在那,结果埋伏到六点没等到人,埋伏的半夜十二点冻得要死,人还没出现就收工了。问狗蛋的强奸是犯罪预备呢还是犯罪未遂?

狗蛋埋伏的时候他的没有强奸着手,因为强奸罪一般来说是个暴力性犯罪,开始实施暴力才是着手,所以狗蛋是属于预备阶段的犯罪预备。

案例三:

狗蛋还是要强奸小芳,但是心想埋伏在半路上这个方法不靠谱,准备埋伏在小芳家床下,所以他五点就埋伏在小芳的床底下。等到六点听见开门声,看到小芳已经走到床前脱鞋了,结果小芳一上床把床给压塌了,把狗蛋压在床下了。问狗蛋构成什么?

强奸罪的着手是开始实施暴力,只有这样对妇女的法益才会产生紧迫的危险,现在他没有开始实施暴力,所以还是没有着手,属于预备阶段的犯罪预备。

案例四:

狗蛋伤养好了以后,还是藏在床底下想强奸小芳,等小芳上床以后他就扑上去把小芳压住了,然后开始脱衣服,结果狗蛋那天穿的是套头衫,结果卡在脖子上了,小芳趁机从枕头底下拿两把刀把狗蛋捅死了。问狗蛋属于什么?

狗蛋扑上去就说明着手了,只不过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无法进行下去,所以应当是实行阶段的犯罪未遂。

案例五:

日本的狗蛋太郎有一天开着推土机要去工地,忽然看到前方有位女士的背影很漂亮,这个女士是日本的川岛芳子,顿起奸淫之心,然后把推土机开到川岛芳子后面,把推土机的斗放下来,直接把川岛芳子铲到那个斗里,然后再举起来一路狂奔到一个僻静处,然后再把人缓缓放下来,放下来以后川岛芳子就回头骂,这时候狗蛋才看清了正面,发现长的特别丑,就赔礼道歉。问狗蛋太郎应当怎么处理?

首先狗蛋是自动放弃的,应当是犯罪中止,但预备阶段和实行阶段都有犯罪中止,两者的区分也是看是否着手,他的实行为已经实施暴力等强制手段,这个强制手段就是足以压制反抗的手段,铲的那一下就已经着手了,所以应当属于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

隔离犯:

隔离犯指的是犯罪行为和犯罪结果之间有个时空的间隔,最典型的隔离犯就是邮寄毒药去杀人。

案例六:

实务中有这么一个案例,小芳想杀死狗蛋,给狗蛋邮寄毒药,当然包裹上面肯定不能写个毒药,她写的是补肾佳品,结果这个包裹呢,到了狗蛋的单位收发室,门卫老大爷负责管理包裹,的时候,他分发的时候,他看上面写着补肾佳品,他就把这个打开吃了,结果七窍流血死了。问小芳怎么处理?

邮寄包裹对狗蛋的生命法益没有产生现实、直接、紧迫的危险,只有当他打开的时候才算是着手,所以对狗蛋就只能是故意杀人罪的犯罪预备。对老大爷的死亡首先不是故意,并且这个结果是无法预料的,所以是意外事件。

邮寄毒药这种案件只有当打开包裹的时候才算着手,但如果邮寄的是炸药,在邮寄的时候就着手,因为对快递员的生命法益造成了现实、直接、紧迫的危险。

未遂犯VS不能犯

未遂犯:

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无法继续实行。

不能犯:

行为人虽然主观上有犯意,但是客观行为不具有任何法益侵害危险,虽然带了一个犯字,但不是犯罪,只是一个名字。分为对象不能犯和手段不能犯。

手段不能犯:

案例七:

小芳想杀死丈夫狗蛋,她听了一个土方子,说把头发剪成碎屑,每天给丈夫的粥里面加一点,如果让狗蛋坚持吃一个月,能够把他吃死。结果每天给丈夫熬粥加头发屑,狗蛋吃了一个月还越来越容光焕发。问小芳构成什么犯罪?

小芳的这种行为客观上对丈夫的生命法益没有制造危险,就不是危害行为,所以无罪,不需要考虑是否故意,这就是典型的手段不能犯,也叫工具不能犯。

迷信犯也是典型的手段不能犯,比如扎小人。

对象不能犯:

案例八:

沙漠稻草人案,狗蛋看到前方沙漠里面有仇人狗剩,开枪走进一看,发现是个稻草人,四下无人。问狗蛋怎么处理?

在客观阶层行为就不是个危害行为,因为对他人的生命法益没有任何危险,所以直接无罪,这就是典型的对象不能犯。

我们发现未遂犯和不能犯的相同点是主观阶层犯罪故意都符合,区分是客观阶层未遂犯是有危险,不能犯是没有危险。

危险行为指的是一种可能性,危险其实不是一个实体概念,正常情况下是有既遂的可能性,但是由于偶然原因没有既遂,那这时候我们就认为有危险发生的可能性,不能犯是压根没有既遂的可能性。

案例九:

狗蛋想强奸小芳,到了晚上十点半偷偷到小芳房间,扑上去就实施暴力要强奸,结果发现对方劲很大,原来是个男的,然后赶紧就跑了。问狗蛋构成什么?

有人说是对象不能犯,因为床上躺了个男的,不是女的,强奸罪的行为对象要求是女的,所以不构成强奸罪,最多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和强制猥亵罪。

但大家想想能够这么判断吗?显然不能,虽然床板上躺着一个男人,但是不能排除上面出现女人的可能性,所以虽然没造成实害结果,但是也有危险性,所以要构成强奸罪的犯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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