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店管理办法新(门店撤店工作流程)
导语:撤店管理办法
撤店管理办法
1.0目的明确撤店流程,通过对撤店之前的节点管控,提高大区对危险店铺的关注,敦促大区对危险店铺采取必要措施,以提升店铺经营能力,降低撤店风险。
2.0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现有加盟店和直营店。
3.0职责3.1销售大区负责定期梳理并提交危险店铺分析表,并采取有效改善措施。
3.2销售中心负责对撤店流程的审核。
3.3销售管理部负责撤店店铺资料的归档管理。
3.4行政中心负责对直营店撤店的协助处理。
4.0定义4.1撤店:指终端店铺终止经营资格的行为,通常包括直接撤掉营业网点或停业超期后默认终止经营资格两种情形。
4.2危险店铺:因盈利能力不佳、经营地点存在变化因素或其它原因导致存在撤店风险的店铺。
5.0管理办法5.1大区首表每月5号之前必须向销售总监提报“危险店铺跟踪表”(附件三),及时提报危险店铺信息、解决措施、最终结果。
5.1.1停业店铺必须列入“危险店铺跟踪表”内,每月更新对其采取的措施及结果,直至最终复业或撤店。
5.2凡确定撤店的店铺,必须在停止经营前至少7天提交撤店申请表(附件四、附件五),经大区层级审核后报销售总监审批。
5.2.1停业店铺在停业资格终止前7天必须提交撤店申请表,按流程申报审批。
5.2.2大区需派人跟进撤店店铺的货柜、货品的处理。
5.3撤店审批权限:
5.3.1加盟店撤店由加盟商提出申请,大区审核,销售总监审批。
5.3.2直营店撤店由大区提出申请,销售总监审核,财务中心会签,总经理审批。
5.4撤店流程:
5.4.1加盟店撤店流程(附件一)。
5.4.2直营店撤店流程(附件二)。
5.5管理规定:
5.5.1大区未及时提交《危险店铺跟踪表》或未及时上报停业超期店铺信息,销售中心有权按岗位失职给予30-50元/次的负激励。
5.5.2加盟商未按规定时限提交撤店申请而自行撤店的,公司有权按加盟商单方解除加盟合同进行处理。
5.5.3 直营店撤店流程中有关环节操作可参照《直营开店及变动业务管理指引》中相关条例执行。
6.0相关文件6.1《直营开店及变动业务管理指引》
7.0附件7.1.加盟店撤店流程 见附件一
7.2.直营店撤店流程 见附件二
7.3.危险店铺跟踪表 见附件三
7.4.加盟店撤店/停业申请表 见附件四
7.5.直营店撤店申请表 见附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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