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
国防专利申请文件不得按照普通函件邮寄的规定(国防专利申请人)
导语:国防专利申请文件不得按照普通函件邮寄
1、国防专利机构只负责审查国防专利,批准权还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手中,不过国防专利证书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国防专利机构颁发。
(1)专利申请涉及国防利益需要保密的,经国防专利机构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授予国防专利权的决定。
(2)国防专利申请由国防专利机构负责受理和审查,授权还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只不过颁发证书的行为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国防专利机构进行。
(3)国防专利涉及国家利益,禁止向国外的单位和个人转让,也禁止向国内的外国人和外国机构转让,即“可向国内的单位和个人转让”的说法错误。
(4)禁止向国外的单位和个人转让国防专利申请权和国防专利权。
(5)国防专利机构负责受理和审查国防专利申请。
(6)国防专利需要保密,应当通过保密的机要通信方式邮寄,如按照普通函件寄送,万一泄露后果严重。
(7)国防专利的审查也是由国防专利机构审查,当然授权单位还是国家知识产权局。
(8)国防专利涉及国家国防利益,不能转让给外国单位。
(9)国防专利申请文件不得按照普通函件邮寄。
(10)国防专利申请应当由国防专利机构进行审查。
(11)如果涉及国防专利,那应该由国防专利机构受理。
(12)国防专利涉及国家重大利益,不能转让给国外的单位。
(13)国防专利申请主动修改的时机和一般专利申请不同,是在申请日起6个月内或者在对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答复时。
(14)国防专利为了更好地保密,其审查由专门的国防专利机构受理,无效和复审则由国防专利复审和无效部门受理。
(15)专利申请涉及国家利益需要保密的,由国防专利机构受理并进行审查。
(16)国防专利申请人在对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答复时,可以对其国防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本文内容由小鸣整理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