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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规范演艺界的方法和手段有哪些(清朝表演)

导语:清朝规范演艺界的方法和手段?

中国历史上的各个朝代,都有为国家及皇帝奏乐、娱乐用的宫廷艺人,他们多属于乐籍。清初承明制,户籍中也有专门属于乐户的贱民,康熙、雍正两朝解除中央和地方乐籍,此后,宫廷艺人由良民充任。清代宫廷艺人,由于所属部门及工作性质不尽一致,大约分为两种。第一种是隶属于乐部和声署,供国家典礼演乐的艺人;第二种是隶属于内务府升平署,供宫内演戏,奏乐的艺人。升平署的演变有一个漫长曲折的过程。在康熙朝,由太监在国家典礼时演唱中和韶乐。以后雍正、乾隆虽选男乐、鼓手充差,也只是一百多名。但皇帝是决不会满足于此的,他们生活中离不开声色犬马,于是从康熙朝开始,出现了南府,专门收集民间艺人为宫廷演戏。南府位于西华门以南(今南长街南口路西的北京六中和长安街的北京28中所在地),目前所见到的并有确切时间的南府这一名称的最早文献是康熙二十五年六月二十日满文档案,上面记载有“南府所用戏台架子及戏子架子”。

清朝除了南府之外,还在景山等处安置民籍艺人,其中主要是苏州艺人。景山艺人最早的记载,见于满文档案里康熙三十四年李孝生等为宫廷用项开支银两的奏本。目前通过康熙时期内务府为宫廷用项开支银两的题本,可以看到南府、景山学艺处形成的轨迹。康熙二十年左右,内务府所辖掌仪司已有教授弹琴的教习以及习舞的太监,他们的钱粮由掌仪司支付,大约起先由掌仪司统一管理。二十五年以后,有“南府”一称出现,并有教宫戏处、学艺处开支。康熙三十七年起,领取钱粮的有唱宫戏的人、教学艺太监之教习、教太监学习弹琴之教习、在景山教学艺太监之教习、掌仪司奏乐太监、景山九间房学艺太监、南府学艺太监,等等。此时机构尚未统一,钱粮发放也比较零乱。康熙四十二年有了制作盔头处(后称盔头左)和为演戏承做切末(道具)、服饰的盔头匠。四十七年以后有了管理南府学艺处的治仪正(苏博),该处有食八两钱粮的教习2名、食四两五钱的教习13名、食四两的教习1名以及学艺人32名。景山学艺处领取钱粮的人共有68名。康熙五十一年,在南府、景山学艺处之外,还有六郎庄的学艺处,共有教习48名。西郊六郎庄毗邻皇家园林畅春园,在这里设学艺处,显然是为了方便承应戏差。

当然,宫廷演出的艺人也是提心吊胆的,搞不好会大祸临头。据经常入宫看戏的礼亲王昭楗记载,有一次雍正帝观看一出《郑儋打子》的戏剧,雍正帝很喜欢,便向演员赐食,演员偶问现在谁是常州知府(戏中郑儋是常州刺史),雍正帝勃然大怒说:“汝优伶贱辈,何可擅问官守?其风实不可长。”于是将演员“立毙杖下”。这位解除乐籍的皇帝,杀人却如此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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