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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妇女家庭社会地位怎么样谈谈唐代的妇女观念(唐代的妇女文化与家庭生活)

导语:古代妇女家庭社会地位怎么样?谈谈唐代的妇女地位

古代妇女家庭社会地位怎么样?谈谈唐代的妇女地位

引言:唐代是我国封建社会繁荣昌盛的时代,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民族关系等方面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中国古代妇女数千年来一直处于卑下的地位,男尊女卑的观念贯穿整个封建社会,她们大都依附于男性而活。但是,由于唐代是空前的民族大融合的时代,文化具有很大的包容性,社会风气相对开放,妇女的生活环境比较宽松,使得唐代妇女具有较高的社会家庭地位。

唐代是我国封建社会繁荣昌盛的时代,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民族关系等方面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唐代社会又是比较开放和相对宽松的社会,这一时期的女性,所受的礼教约束相对宽松,往往拥有较多的自由。中国古代妇女数千年来一直处于卑下的地位,男尊女卑的观念贯穿整个封建社会,她们大都依附于男性而活,她们的身份一直是为人女、为人妻、为人母,从来不是作为一个独立的女性而存在。唐代妇女也不例外,这种从属于男性的社会地位没有根本的改变。但是,由于唐代是空前的民族大融合的时代,文化具有很大的包容性,社会风气相对开放,传统礼教对女性的束缚还没那么严苛,妇女的生活环境比较宽松,使得唐代妇女具有较高的社会家庭地位。

我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参政、受教育、婚姻自主、参加体育运动等,作为衡量标准,来探析唐代妇女的社会家庭地位。

一、参政

“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参政一直是男子的特权,处于卑下地位的女性,被严格的排斥于参政的大门之外。然而,在唐代这个封建经济高度发展,社会风气相对开放的的时代,女性参政仿佛格外的活跃与普遍,并且出现了中国历史上惟一的女皇帝--武则天,受其影响,女性参政者也普遍增多,如女官上官昭容,早在武则天时,“百司表奏,多令参决。”中宗即位后,又令专掌制命,以致于“军国谋猷,杀生大柄,多其决。”唐代女性的参政意识,以及所发挥的作用,表明了其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

二、受教育状况

唐代是我国封建文化教育的大发展时期,在文化大普及的社会氛围中,女子的受教育权也得到了鼓励。由于帝王本人的文化素养较高,所以对后宫女子的才学也非常重视,例如太宗的长孙皇后,“尝撰古妇人善事,勒成十卷,名曰《女则》,自为之序”等,而官宦之家的妇女也多秉承家训,自幼便开始读诗书。唐代民间女子也通过各种途径,如私人办学和寺庙举行的俗讲教育等,文化素质得到了提高。唐代女性受教育的普遍性,也是妇女地位有所提高的重要体现。

三、婚姻自主情况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一直是我国古代社会重要的婚姻观,女性几乎没有自主权可言。然而在唐代,女性在婚姻问题上具有一定的自主权,婚姻自主是唐代女性所处家庭地位的集中体现。唐代社会上对离婚、再婚、寡妇再嫁都采取不干涉的态度,夫妻因无法相处而离异也是比较自由的。

四、参加体育运动情况

在我国古代,以强身健体为目的的体育运动,几乎是一个被男性所独占的领域,然而在唐代却被打破了。唐代女性强烈的社会参与意识,不仅表现在政治和文化艺术等方面,而且还较为突出的表现在体育运动上。无论在蹴鞠场上,还是在击鞠场上,都有她们的身影。

如每年寒食节,宫女们常在宫廷球场上进行不用球门、多人对踢的“白打场户”式蹴鞠。此外,唐代妇女所涉足的体育领域,还有骑马、射箭以及游猎等活动。唐代妇女积极参与各种体育运动,对她们的身心健康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也有助于提高她们的社会地位。

通过以上四个方面的考察,可以看出,唐代妇女在参政、受教育、婚姻自主和体育运动等方面都享有较多的权利,这种积极的参与方式,使得唐代妇女在社会家庭中具有较高的地位。

纵观整个封建社会,为什么唐代妇女可以拥有相对较高的的社会家庭地位呢,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时代原因:

一、唐代是我国历史上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统治阶级及全国各民族中广泛存在着“天下一家”的思想。

这一时期,由于唐朝政策的开放包容,各民族之间的政治、经济往来频繁,人员流动性很大,使得周边少数民族的习俗也不断传入中原,并被广泛的接受。唐代女性受胡风影响,性情豪迈,具有较强的独立性,经常组织参与一些社交活动,大大提高了她们的社会地位。

二、自魏晋南北朝时期,唐代皇室的先祖就有与异族通婚的传统,李唐王室与北方少数民族有着血统的渊源。

不仅皇室如此,民间与异族通婚的也有很多。唐代经济繁荣,大量胡人涌入中原,许多胡人在此定居,并与汉族女子结婚。胡族血统的融入,使得唐代妇女受胡族的原始性影响很大,在社会生活中,积极参与体育等活动,并拥有较高的社会地位。

三、唐代的法律和政策为为妇女的社会生活提供了一个较为宽松的环境,用法律政策给予妇女的人身权利提供了一定保障。

如参考唐律疏议的条文:“诸殴兄姊者,徒二年半;伤者,徒三年;......即过失杀伤者,各减本杀伤罪二等。”

这说明唐代未出嫁的女子,在家庭中拥有一定的身份地位。虽然还必须服从于父辈,但在同胞兄弟姐妹中,则依照“长幼有序”的伦常名分来划定地位的高低。还有已婚妇女的各种法律条文,虽本质上还是维护夫权,但也规定了丈夫违法时应受到惩罚,客观上保护了妇女的权益。这从法律上使得唐代妇女的地位有所提高。

四、唐代的宫廷妇女参与朝政的现象屡屡出现,如唐太宗的长孙皇后、武则天、唐中宗的皇后韦氏、宫廷女官上官婉儿等等,她们利用身份之便参预朝政。这不仅体现了唐代妇女的智慧谋略,也大大提高了唐代妇女的社会家庭地位。

诸多的史实说明了唐代是个开放的社会,开放的社会风气影响了女性的社会地位,形成了妇女较高的社会家庭地位。需要指出的是,唐代女性在社会地位提高的同时,并不否认现实生活中还存在“男尊女卑”,以及女性受压迫、歧视的事实。但就历史发展的纵向上看,与其他朝代相比,尤其是宋代以后,唐代妇女具有较高的社会家庭地位,她们的生活面貌,也从另一个方面揭示了唐代社会的文明与进步。

参考文献:

[1]段塔丽.唐代妇女地位.

[2]高世瑜.唐代妇女

[3]黄仁宇.中国大历史

[4]米潇.开放与禁锢--唐代妇女社会地位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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