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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是怎么规定的(民事责任免责事由有哪些)

导语: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是怎么规定

民事法律责任主要是指我国公民违反民法当中的相关规定而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这是针对一些大多数情况下的法律规定,可同时我国法律又通过相关的法条来约定了某些特殊情形之下的免责。所谓免责,自然也就是指当事人可以不用承担民事法律后果。

一、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是怎么规定的?

侵权民事责任免责事实包括以下几类:

1、受害人故意。是指受害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自己的后果,而希望或者放任此种结果的发生。

2、第三人过错。是指损害完全是由原被告之外的第三人过错造成的情形。

3、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所导致的损失。

4、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自身、他人的合法权益遭受不法侵害,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人采取防卫措施所造成的损害。

5、紧急避险。是指为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避险行为所造成的损害。

二、免责事由的内容有哪些?

(一)不可抗力

1、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2、在不可抗力的适用上,有以下问题值得注意:

(1)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

(2)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如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

(3)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

(二)免责条款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免除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责任的条款,其所规定的免责事由即约定免责事由。免责条款不能排除当事人的基本义务一定的抗辩事由总是以一定的归责原则和责任构成要件为前提的。

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一共包括以上五个部分,比如我们经常能够在生活当中见到的碰瓷的这种现象,因为受害者是属于故意碰瓷的,其实司机就完全可以不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造成民事纠纷的原因是由于第三人介入的,又或者因为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导致的损失,以及正当防卫的这些都能够满足免责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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