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字能否跻身富贵阶层(卖字的人)
导语:卖字能否跻身富贵阶层
■杨葆光 (1830-1912) 《订顽日程》
■白谦慎(著名艺术史学者)
卖字能够跻身富贵阶级吗?这是今天的观念。晚清官员不卖字,都是送。现任官员不卖,退休以后可以卖。
1855年的时候何绍基已经退休了,他在一封家书中提到,“人们都劝我写字要笔资,老年窘状,我就收点吧”。大约在同年六月致何绍京的一札中云:“此次沪上笔资,足资盘费”。这说明朋友之间还是不卖字的。
读杨葆光的日记,可以知道他除了画画收钱,字是不收钱的。
不卖字什么原因呢?这跟当时做官的收入比较高有关,特别是地方官。
还有一点为官期间润格很难定。书写的日常性也使润例难定,而恰恰这种不收钱,也就维护了他们的文化地位。
不收钱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你只有认识人才能求到,不认识的为什么要给你写,所以这跟金钱的买卖是不一样的。
不卖字可能是书写量巨大的一个重要原因,也使得文人文化得以维护。由于没有市场价,所以在书法应酬中出现了特殊的礼品经济——索书。
索书在中国是非常普遍的现象,是由索要方提出的,而且是不付钱的。
官员的字什么时候就会成为有市场价值的商品呢?一般在他晚年的时候就变成商品了,或者去世以后二三十年就开始在市场上流通。这和今天很不一样,中国过去的文人对字确实是非常珍视,“见钱南园对极佳,价极昂”。
到现在为止我们讨论的都是为创造而写的东西,但是还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我们日常书写的很多东西最后都变成了我们认为的作品,所以用作品这个词定义中国古代的书法是不太恰当的,这是西方的观点。
很多东西比如说信札,还有药方、笔记等,我们今天都把它当做书法来看,但是把这种大量的日常书写当做书法来看,有时候也会遇到问题,这里就不细讲了。
晚清的官员写了这么多字,人们是不是都把它当作“书法”呢?其实未必。
打个比方,在古代,著名人物收到的寿幛、寿联和祭幛、祭联有时真有多到成为负担的地步。那么大量的信札是怎样处理的?
据曾纪泽的日记记载,他只保留书法好的信札:“将挽联三箱清检一过,留书法佳者数副,馀分与诸妹,且赏宅中婢仆。”当然今天幸存下来的,拍卖公司都把它当作书法来看待。
古人“书”这个概念其实是非常模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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