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诉讼程序(税务行政诉讼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导语:教你税务行政诉讼的起诉和受理条件(最全)
【重点一】税务行政复议的中止和终止(★★)
税务行政复议的中止(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税务行政复议的终止(行政复议期间,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
(1)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 议的;
(2)作为申请人的公民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 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
(3)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 受人的;
(4)作为申请人的公民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5)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
(1)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 议机构准予撤回的;
(2)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死亡,没有近亲属, 或者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3)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 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4)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依照规定,经行政复 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
(6)行政复议机关因不可抗力原因暂时不能履行工作职责的;
(7)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 的;
(8)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 未审结的。
(9)其他
【注意】税务行政复议的中止,意味着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 以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5)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后,发现其他行政复 议机关已经先于本机关受理,或者人民法院 已经受理的
【提示】税务行政复议的终止,意味着该项 复议无法恢复
【注意】依照行政复议中止情形的第(1)、(2)、(3)项规定中止行政复议,满 60 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 未消除的,行政复议终止。
【重点二】税务行政复议和解与调解(★★)
1.对下列行政复议事项,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以前可以达成和解,行政复议机关也可以调解:(1)行使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核定税额、确定应税所得率等;(2)行政赔偿;(3)行政奖励;(4)存在其他合理性问题的具体行政行为。 2.调解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尊重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意愿;(2)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进行;(3)遵循客观、公正和合理原则;(4)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注意】1.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和解终止行政复议的,申请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申请行政 复议;2.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例题 多选题】对下列行政复议事项,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机关 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以前可以达成和解,行政复议机关也可以调节的有( )。A.适用税率 B.行政处罚 C.核定税额 D.确定应税所得率【答案】BCD【解析】选项 A 不选,其涉及到合法性问题,不可达成和解或调解。
【重点三】税务行政诉讼的原则(★★)
除共有原则外(如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实行合议、回避、公开、辩论、两审、终审等),税务行政诉讼还必须和其他行政诉讼一样,遵循以下几个特有原则。
1.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
2.合理性审查原则;
3.不适用调解原则;
4.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
5.税务机关负举证责任原则;
6.由税务机关负责赔偿的原则。
【重点四】税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税务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基本一致)(★★)
1.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一是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二是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 位作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行为及代征行为。2.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纳税人提交纳税保证金或者纳税担保行为。3.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一是罚款;二是没收违法所得;三是停止出口退税权;四是收缴 发票和暂停供应发票。4.税务机关作出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5.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6.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7.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税务机关颁发税务登记证和发售发票,税务机关拒绝颁发、发售或者不予 答复的行为。8.税务机关的复议行为:一是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二是期限届满,税务机关不予答复。
【重点四】税务行政诉讼的起诉和受理(★)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等税务管理相对人在提起税务行政诉讼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法律依据。4.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重点五】税务行政诉讼的判决(★)
1.维持判决;
2.撤销判决;
3.履行判决;
4.判决(税务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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