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石器时代陶器造型的特点(新石器时代陶器的制作过程)
导语:新石器时代陶器的制作和烧成方法浅谈
古代陶器的制作,据考证开始是用手捏制或用泥条盘筑而成形的。根据新石器时代陶器上面的指纹和民族学的观点来分析,最初是由女子制作的。除去这两种以外,以后还有使用模子成型的,这些方法统称为“手制”。
一、轮制法陶器成形后,通常是用细绳把底部与陶轮勒开。这种制陶方法称为“轮制”。使用这种方法制作的陶器,形状相当规整,内外壁都有清楚的平行纹路,底足有细绳勒过时留下的痕迹。例如1958—1959年,曾在陕西华县泉护村仰韶遗址内发现有全部轮制的小陶碟,口底加工相当规整,就是一个可靠的物证。
仰韶文化晚期,陶器的制作即用“慢轮修整的方法”,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这是把已经成形的陶坯放在“陶轮”(可以转动的木圆盘)上,在转动中修整器坯的口沿等部分。因此在口沿内外留下一道道平行的擦痕。以后又进一步发展到把陶泥坯料放在快速转动的陶轮上来制造圆形陶器。
这时期已不像过去在手制陶器阶段那样主要是妇女的事,而是随同轮制方法的出现与逐步发展而改变分工。到了快轮制法发达以后,男子逐渐取代妇女而在制陶方面占了主要地位。
二、选择原料最早的陶器所用陶土(黏土)是不加淘洗的,所以杂质较多。后来人们学会了选择陶土,并且知道淘洗土中的杂质,于是出现了“泥质陶”、“细泥陶”和用白色陶土烧成的“白陶”。为了使炊器用陶在受热时不易裂开还特意搀进了一定量的砂粒或其他碎末,这种陶器叫做“夹砂陶”。
三、烧造方式据分析,陶器的烧成早期是在露天进行的。最初可能是把晒干的陶坯投放在篝火中去烧。因此很少有完整的陶器,遗存更是罕见。以后慢慢懂得了把它码在柴草上,四周围上柴草再去点火,经2—8小时烧成。这种方法直到今天在我国云南西双版纳自治州勐海县的地方还在使用。根据实地调查,那里的曼贺、曼炸和曼各三个寨子的烧法,在铺柴草和边烧边添柴草等细节上虽不尽相同,但都是止火之后在陶器上疆盖一层较厚的草灰来保温。有的还在柴草外抹上一层薄黄泥浆,并留出适当通风的小孔以免燃烧过快。这种烧法是很难控制升温速度的,尤其当周围柴草燃烧时,陶器直接暴露在空气中,只能烧低温(800℃以下)的氧化气氛。因此烧出的陶器呈红色(红陶)或褐色。一部分和草木灰接触的陶器因熏烟而成灰、黑陶。用这种方法烧成的陶器由于烧成温度较低,烟火随风飘动而受热不均匀,所以常常表面颜色不一致,而且有的还不够坚固耐用(从断面上可看到没有烧透的夹心)。
以后才发明陶窑,经过用陶窑烧制的陶器,颜色比较均匀了。后来又进一步发展到在高温中密封窑顶,并且从窑顶上渗水入窑,由于窑内气氛被还原的作用,陶器的颜色就由红色变成灰色。考古发掘结果表明:中国许多地区的新石器时代陶器,都有颜色不匀到均匀、由红变灰的演变规律。但是,在东北森林和北方草原中的一些少数民族,直到很晚的历史时期还用露天烧陶的办法,因此他们遗存的陶器上呈现红褐、灰褐、黑褐等不同的颜色。
从无窑烧成到有窑烧成是一个很大的进步。最初的窑是就地挖穴作窑有“竖穴窑”与“横穴窑”(一名“卧式窑”)之分。竖式窑—燃烧室直接设在窑室下方。横式窑—燃烧室设在窑室侧下方,用火道相通,把烟火引入窑室。迄今考古发掘的黄河流域的仰韶文化、龙山文化以及南北各地商代以前的陶窑,多属于这种类型,以横式较多而竖式较少。可见穴窑在中国至少已有将近万年的历史了。应该说中国是世界上创建陶瓷窑炉最早的国家。
本来我们今天所用的“陶”字在古时候就写作“匋”。在梁朝顾野王的《玉篇》(专讲音义的古典名著)中,才正式指出说“今作陶”。到了唐朝僧人元(玄)应的《一切经音义》(唐代有名的字典)中也解释说“诸书亦借音为姚,字体作窑、音姚。按西域地之卑湿,不能为窑,但累坯器露烧之耳”。可见当时在西北地区还保留着露天烧造陶器的方法。明朝人张自烈在他的《正字通》内进一步注释“匋”字为“余韶切、音遥,与“窑”同”,并且援引古语说“南山有汉武旧匋(窑)”。而后来出版的《中国风俗史》一书更加具体地说明“陶,窑字,古止作匋。外从勹,象形。内从缶,指事也”。可见“匋”字原是“包”的古体,“勹”与代表瓦器的“缶”(大肚小口的)字结合而成,本是“窑”的古体字。因而有人推论说以后窑字的出现可能与改用穴灶烧制陶器有关系。试看“容”字就是由“穴”与“缶”结合而成的。根据古人造字的原则也是不难理解的。
最早的穴窑是挖在地下的。在结构上的特征是有窑室、窑床(上有出火孔)、投柴孔、燃烧室与火道。圆窑的直径约1米,不设容顶。有的窑在火道之中留几个土柱,土柱顶上放置陶坯作为客床,土柱的间隙就构成出火孔道。或在火道与窑底之间留一块较厚的生土,在生土上挖几个直通孔。这种有孔的窑底就是“窑床”,也就是考古工作者一般所谓的“窑箅”。也有用草拌泥做成一个箅、放在土柱之上作为窑床的。箅上的孔先是多设于四周,后来逐渐移至窑床中间,火道也由环形逐渐改为两三条并行的,燃烧室也移近窑室,如陕西临潼姜寨及山西平陆盘南村等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发现的陶窑。这种出火孔位置的安排方法,可以改善窑内温度的分布状况,使整个窑内的烧成效果一致。说明当时人们从多年烧造陶器的实践中已经慢慢懂得了“火性向上”的道理,也就是“烟火是由压力大的地方向压力小的地方运动”这基本的热工原理,所以才能如此改进窑炉结构。
这种在地下面建造的窑,可能是吸取了在盖草外面封泥的经验,又受到灶的启发而成功的。早期的窑就是一个较大的灶,所不同的只是烧柴口的位置有了变化。根据考古发掘的材料看来,在仰韶文化早期就已有了这类穴窑。
穴窑虽然由于四周有窑壁,可以避免大量的冷空气,烧成温度比无窑稍高,但却很难控制火焰的进入量,所以仍是烧1000摄氏度以下的氧化气氛。所出产品照样是以红陶、褐陶居多。如投柴过多或将窑顶封闭,还会产生大量游离炭烟而烧成灰陶、黑陶。例如仰韶文化时期往往有红陶、灰陶、黑陶同时出土,龙山文化时期也主要是灰陶、黑陶(也有部分红陶、灰白陶)同时出土,都可证明它们是氧化气氛,同时又是在熏烟的情况下烧制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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