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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oto和什么一样(too和to的用法有什么不同)

导语:too……to的不一样解读

这是英语学习中我们常常遇见到的固定搭配用语。例如

1)The water is too hot to drink.

对于这样一个使用too……to的句子,现今英语教学的普遍看法是: 句中的动词不定式短语to drink用作结果状语,结合副词too的修饰作用,句子系否定语境,意思是: 水太烫了,(结果)不能喝。然而细思之下,我们难免不会发现汉语的这种意思表达并不能忠实地反映原文的意思。

我们知道,英语是一门相对比较严谨的语言。虽然一个句子包含的信息众多,但有轻重之分,重要的信息基本上由句子主干(主谓宾)来表达。因此,就句子The water is too hot to drink.来说,句子要表达的主要意思只是the water is too hot,并不包括to drink的表义。用语to drink只是用来辅助too hot的表义(虽然too hot和to drink之间也存在因果关系,但并不存在因too hot而导致没有喝水的事实),具体表现为修饰限定表语形容词短语too hot的表义——因为当做饮用水来说,比如100°度确实太热了,而对于烫鸡拔毛来说却刚刚好。

结果是一种事实,是某一动作的发生所导致的相应结果,而句中不定式to drink表示的是尚未发生动作,何来结果一说,它又如何表示结果?例句中too hot的表义只是相对to drink来说的,而相对于to cook来说却是不成立的。因此to drink与其说是too hot导致的结果,还不如说是某种程度的衡量标准更恰当。这才是此类短语表义的实质,否则像The soup is too delicious to eat.这样的句子就不好理解了。因此例句1)如理解成如下会更贴切些: 喝的话,这水太烫了。

3)She studied so hard that she passed the test.

此句中that引导从句的谓语动词使用的是一般过去时形式,表示的是已成事实行为(结果),而且这种事实结果是主句中studied so hard(原因)导致的,它们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这才是结果状语的真正用语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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