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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早的公共消防队居然出现在宋朝时期(早的消防队出现在哪个朝代)

导语:世界上最早的公共消防队,居然出现在宋朝?一起看古人的消防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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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说起消防,人们第一反应就是对火灾的应对和预防。

在中国的历史上,人们对于火灾的预防其实是非常重视的。

因为古代的建筑大多都以木材为主要材料,这种情况下极其容易发生火灾。因此,消防意识早已经印刻在古人的思想和行动当中。

如今,我们有国家的消防队,如果发生火灾,随时随地消防队就会赶赴现场,迅速控制险情,消灭火灾。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我国消防队伍的出现最早可以追溯到宋朝时期,甚至可以说是世界上最早产生消防队的国家。

一、宋朝城市火灾频发

对于防火的重要性以及科学应对,古人在《申鉴·杂言》中就提出了“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的消防思想。

这在如今也是一种非常成熟的防火理论,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古人在应对火灾的问题上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对于我国古代消防的发展是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的。

宋朝时期,是我国历史上比较繁荣的一个朝代。这一时期我国人口快速增长,农业发达,经济增长速度加快,大量的人口涌入到了城市当中,推动了当时的城市化进程。

宋朝政府为了更好的发展经济,紧跟时代的发展,逐渐取消了城市的宵禁政策,这就意味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彻底打破了时间的限制,这对于古代经济发展非常有好处。

由于城市经济快速发展,人口密集,房屋建筑的数量和规模也在增加,人们对于火灾预防的警惕性不高,在生活和工作的过程中不注重防火,就很容易引起火灾。

要知道,在古代人们还没有科学化的防火设施,人口密集,建筑物多,火灾的发生率就高这是一个必然的结果。

我们在《宋史·五行志》中进行了一些粗略的统计,可以得出在宋朝建隆元年、建隆二年、建隆三年,宿州城内连续发生火灾七起,造成了共计烧毁两万余区的民舍,造成的伤亡不计其数。

从史料记载中能够看出,宋朝时期发生火灾的地方主要集中在京城以及各州县的城市当中,这从侧面也反映出了城市人口密集,民众防火意识比较薄弱的现象。

在这种情况下,宋朝政府不得不加强对城市的消防管理,以减少火灾发生的频率。为此,宋朝还专门制定了相关的防火制度。

根据《东轩笔录》中记载:“京师火禁甚严,将夜分,即灭烛”,这种火禁制度十分严格,无论官吏百姓都必须遵守,如有违反,一律严惩。

这项火禁制度严格到什么程度呢?我们通过这一事例就足以明了。

话说宋朝名将狄青,在至和、嘉佑年间官至枢密使,相当于当时的国防部长。有一天晚上,邻居看见狄枢密使的府上过了火禁的时间,仍然火光通明,以为着火了,于是便起身赶忙去救火,可走近一看,原来是狄大人在祭祀烧纸钱。

这件事情传到了当时的开封府衙,狄青内心自知理亏,就主动请旨,请求降职处分,最终被贬官到陈州做官,在陈州郁郁而终。

二、消防队的产生

有了严格的火禁制度还是不够,因此,在朝廷的支持下,从京城的厢军中天选出了一些精干的士兵,组成了一支队伍,称之为“军巡捕”。

南宋时期被称为“防火司”,主要职责就是负责巡视,一旦发生火灾,就要迅速投入灭火的任务当中。

就这样,世界上最早的专业消防队在中国北宋时期诞生了,比其他国家的消防队诞生时间要早几百年。

为了能够更好的配合宋朝消防队的工作,在一些城市中还专门建造了一种用于观察城市内发生火情的建筑,称之为“望火楼”。

在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中,我们就能够发现这种建筑。

这类建筑在当时的城市防火监督过程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它的高度足以保障士兵能够监控到负责的区域,一旦检测到火情,就能够立即作出反应。

《东京梦华录》中就有过明确的记载:“于高处砖砌望火楼,上有人卓望…屯驻军兵百人…救火家事,如大小桶、洒子、麻搭、斧锯、梯子、火叉、大索、铁猫儿之类……各领军级扑灭,不劳百姓”

可以看出,宋朝的时候就已经有了专业的消防官兵来负责救火,并且已经到了“不劳百姓”的程度,真是不可思议。

收到信号之后,驻扎在城中的消防队就会第一时间赶到火灾现场,并且会有专门的救火装备。

有水袋、水囊、火钩、火镰等,利用这些在当时比较先进的灭火工具,救火的效率就会大大提升。

最不可思议的是,当时的消防队已经有了消防云梯。不过是比较简易的木制梯子,安装在一架推车上,消防人员可以爬上云梯来扑灭楼顶的火。因为当时房屋高度有限,因此这种云梯能够发挥出很好的消防效果。

南宋时期,将杭州划分成了十几个消防区域,每个消防区域都会有几百名消防兵驻守,并且配有专业的消防器材,这样就能够最大限度降低城内发生火灾的概率。

万一发生火灾,也能够在最快的时间内进行扑灭,降低火灾所产生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三、人性化的奖惩制度

为了能够提高消防队员们工作的积极性,宋朝还专门制定了相应的奖励制度。对于在救火的过程中表现积极、有立功表现的、抓捕纵火者、火灾肇事者有功的,无论是官员还是百姓,都会给予相应的奖励。

比如根据史料记载:“淳熙二年十一月四日诏:今月三日皇城内火……救火官兵…统制官每员支钱三百贯…受伤将官更支医药钱二百贯”

可以看出,参与救火的官兵都得到了不小的奖励,并且受伤的官兵也都有额外的医药费。

朝廷对于救火工作还是非常重视,并且能够机遇奖励和补助,可见宋朝确实对消防队的工作十分重视。

除此之外,对于火灾监督不严,救火不力等情况,也会有相应的惩罚措施。

《庆元条法事类》中就记载了关于这方面的惩罚措施,州县城市发生火灾,都监要及时组织力量救火。

通判要在现场进行监督,如果没有做到,就要打八十大板,火情没有得到及时控制,蔓延开来,烧毁房屋两百间的话,通判和都监都要被打六十大板。

对于城市的火灾,宋朝已经将相关责任落实到了相关的官员身上,可以看出,官员对于火灾的发生以及损失是要负直接责任的。

不得不说,宋朝这种消防的奖惩措施在那个时代已经足够人性化,足够严格,为的就是确保城市的安全,降低火灾发生的频率。

在火灾面前,还是要以防患未然为主,及时进行监督。

朝廷对于相关的负责人能够在事后进行追责,也体现了中国自古代就有的管理模式和处理方式,这实际上也体现出宋朝时期的消防管理足以领先世界。

结语

宋代的消防能够有如此发展的程度,和其城市化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朝廷对于消防工作的重视也是宋朝消防队能够组建起来的重要原因。

当然,宋朝的消防还是主要集中在城市,在发展和规模上还是有着不小的局限性。但其对于我国消防历史的发展和演变是有积极作用的。

参考文献

《申鉴》

《宋史》

《东轩笔录》

《东京梦华录》

《庆元条法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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