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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转任管理办法(事业人员转管理岗实施方案)

导语:事业单位职工转任管理岗位的硬条件是什么?

事业单位转任管理办法(事业人员转管理岗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职工转岗,是指在实行用工管理的事业单位,通过竞争性招聘方式,将符合条件的职工调动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并按相应身份录用的相应位置, 享受相应待遇,并按岗位晋升。 这一政策是事业单位改革方向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具体体现,也是进一步盘活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畅通职工晋升通道的有力举措。 转岗具体条件各省、各单位不尽相同。 但总的来说,有以下要求:

1.本单位有相应的管理岗位空缺。

2.学历要求。 一般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工作年限因省而异。

4、考核要求。 通过了近几年的年度考核。

5、职位要求。 满足相应岗位的基本任职资格要求。

6. 年龄要求。 转入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职工,一般要求退休满十周岁,不少单位的条件更为苛刻。

7、其他要求。 湖北、江西等多个省份出台了更为具体的转岗条件。 例如:首次调任管理职务,一般应竞聘事业单位中级副职及以下职务,最高不得超过七级管理职务。 调任七级管理岗位的,必须在具有劳动技能的一级岗位任职,或者在二级及以上岗位任职满5年; 调任八级管理岗位的,必须在二级以上岗位任职,或者在劳动技能三级以上岗位任职满5年; 调任九级管理岗位的,必须在劳动技能三级以上岗位任职,或者在劳动技能四级以上岗位任职满5年; 调任十级管理岗位的,必须在劳动技能四级以上岗位或者劳动技能五级以上岗位工作满5年; 等等。

事业单位职工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是体制机制改革后对职工的一次里程碑式改革,也是职工突破身份限制、参与竞争的根本转变。 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推进和编制人员管理的发展,相信类似的政策会越来越多,规定会越来越明确,效果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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