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层次理论是谁提出(需要层次理论的代表人物是谁)
导语:需要层次理论
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Abrahan H.Maslow)在1943年提出了“需要层次理论”。马斯洛认为,人的需要可以归纳为五大类,即生理、安全、社交、尊重和自我实现等需要。
1:生理需要:是人类生存的最基本、最原始的本能需要,包括摄食、喝水、睡眠、求偶等需要。
2:安全需要:是生理需要的延伸,人在生理需要获得适当满足之后,就产生了安全的需要,包括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不受侵害,身体健康有保障,生活条件安全稳定等方面的需要。
3:社交需要:是指感情与归属上的需要,包括人际交往、友谊、为群体和社会所接受和承认等。此种需要体现了人有明确的社会需要和人际关系需要。
4:尊重需要:包括自我尊重和受人尊重两种需要。前者包括自尊、自信、自豪等心理上的满足感;后者包括名誉、地位、不受歧视等满足感。
5:自我实现需要:这是最高层次的需要,是指人有发挥自己能力与实现自身的理想和价值的需要。
而奥尔德弗(C.P.Alderfer)于1969年在《人类需要新理论的经验测试》一文中修正了马斯洛的论点,认为人的需要不是分为5种而是分为3种:
1:生存的需要(Existence),包括心理与安全的需要;
2:相互关系和谐的需要(Relatedness),包括有意义的社会人际关系;
3:成长的需要(Growth),包括人类潜能的发展、自尊和自我实现。
奥尔德弗需要论,简称为ERG需要理论。
不管大师们的理论有何区别,在家庭教育中,了解每个人(无论是家长还实孩子)的心理特点,是非常必要的:
1:每个人都有别人对自己的认识和情感的理解和赞同、被鼓励、被爱、被认可、被倾听的需要。
2:每个人都有一种证明自己能力的基本需要,自信的需要。
3:每个人都需要肯定自己的重要性和价值,自尊的需要。
4:每个人都需要一种对周围环境有所控制的感觉,安全的需要。
孩子因为弱小,他们的需要会更加强烈,表达也更直接。家长因为相对成熟,他们自己的需要往往更含蓄、跟深沉,也往往被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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