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印章管理方面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公司印章管理方面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及建议)
导语:公司印章管理方面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印章是法人处理内部和外部事务的印鉴,反映了法人的意愿。无论是内部管理还是与外界发生的法律关系,印章在代表法人的意愿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印章的归属确定法人的权利和义务已成为当前社会的共识。那么,公司在印章管理方面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本文将和大家一起来谈谈这个话题。
一、印章的种类1.公章。公章在所有印章中效力最高。在现行立法和司法解释中,审查是否加盖法人公章已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志。加盖公章的文件代表法人的意愿,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公章不能用于会计和银行支付结算业务。
2.财务专用章。用于办理单位会计和银行结算业务,用于公司资金的支付结算、发行票据等。
3.合同专用章。专门用于公司签订合同,与公章具有同等效力。
4.发票专用章。专门用于公司开具发票时盖章。
5.法定代表人印章。一般来说,它不是单独使用的,而是与其他印章一起使用的。例如,在办理银行业务和公司签发票据时,可与财务专用章一起使用;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如果双方同意,可以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并与企业公章一起使用。
此外,企业印章还包括采购专用章。为方便企业内部管理而刻制的印章,如项目专用章,主要是对企业内部事务的确认,不产生对外效力。
至于新的电子印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三条的规定“合同或其他民事活动中的文件。当事人可以同意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双方同意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文件不应仅仅因为它们使用电子签名,而否定数据电文形式的法律效力。以下文件不适用于前款规定:
(一)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
(二)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等公用服务;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该条确认了电子印章在市场经济交易中的法律效力。
二、未按约定盖章,合同是否有效?在合同中加盖印章是合同建立和生效的必要条件,但在实践中,此类纠纷并不少。有的中小企业制度不完善;也有一些相关人员责任不强,导致盖章行为有缺陷;也有不平等的交易地位,弱势方不敢过于要求强势方;此外,合作时间长的双方不注意形式,往往先履行合同。那么,如何确定上述争议的合同效力呢?
《民法典》第490条在签名、盖章或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但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的,应当该合同成立。
三、印章无瑕疵合同是否必然成立生效?合同的签订本质上是双方同意行为的表现,加盖印章是这种同意行为的确认形式。因此,在一般意义上,如果印章是真实的,则可以推断合同是真实的。
但在实践中,往往存在公司印章管理不善、被盗使用等特殊情况。偷盖,或者为了方便办事,公司提供加盖印章的空白纸,被恶意使用等。显然,被盖章的公司并无真实的“合意”。
最高法院的观点是:协议的形成和加盖印章的行为在性质上是相对独立的,它们是相互关联和相对独立的。印章是证明协议真实性的初步证据。人民法院需要综合考虑其他证据和事实,以确定协议的真实性。
也就是说,当双方合意形成的真实性存疑时,就不能根据印章的真实性来推定合同的真实性。
四、如果印章被盗或丢失怎么办?如果印章确实被盗,企业对印章使用引起的争议不承担责任。但是,应当在第一时间向遗失地管辖的派出所报告,领取报告证明,并在市级以上每日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表声明。
五、公章借给他人使用,他人私下签订的担保合同是否有效?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企业法人,公司印章是对外部活动的有形代表和法律证明,公司负责人或其他管理人员,经公司授权后,只是印章的临时持有人和保管人,其行使公司印章的权利和义务,应由公司承担责任,而不是由持有人或保管人承担责任。公司自愿将公司印章借给他人的,视为公司授权他人使用公司印章,公司应承担印章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公司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六、加盖分公司印章的合同是否有效?虽然分支机构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但分支机构也可以获得营业执照,能够成为民事诉讼的被告。因此,在合同上加盖分公司印章,一般认为合同有效,相关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七、公司更名后已使用新印章,加盖原印章的合同是否仍对公司有效?企业名称的变更不影响变更后的公司承担原公司的债务,加盖原企业名称印章的文件对变更后的公司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原企业名称印章应妥善保管,可以明确保管人,必要时可以销毁印章并登记备案,以降低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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