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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辞退的规定(公务员辞退相关规定)

导语:公务员有5条“辞退标准”,但几乎形同虚设,看看是为啥

公务员经常被人称为“铁饭碗”,原因不仅是待遇好,还有另一个关键点:只要不触碰红线,单位就没办法开除你。很多人考公务员,就是奔着这一点去的。

可能有些同学不同意,拿出《公务员法》,表示公务员也有5条“辞退标准”,满足这几个标准也会被辞退。对此,我只能说太年轻了!至于为啥,我们一条一条来分析!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2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第一条辞退标准看着就很唬人,年度考核两年被评定为不称职,就面临被辞退的风险,似乎和很多企业的做法一样,意味着“铁饭碗”被打破了?现实当然不会如此,因为公务员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是很罕见的情况,“基本称职”都极少,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情况几乎不会发生。这也算是体制内的潜规则之一,即使有矛盾,最多冷处理,但绝不会采用这种办法把人辞退,领导也没这个权力。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第二条听起来也十分合理,不胜任工作,说明没有这个能力,被辞退是理所应当的事情才对。然而实际操作起来也没有这么简单,因为公务员是一个很特殊的职业,很多岗位都没有任何技术含量,很多工作内容也没有量化考核,无法判断是不是“不胜任”。既然无法判断,那就更无法以此条理由辞退了。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第三条和第二条其实原理是一样的,都是接受单位安排就行。按照目前体制内的工作情况来看,不存在不胜任的工作,哪怕端茶倒水都需要人做,单位里总是能容得下你的。而且从这一条也能看出来,即使你的单位不在了,组织都会给你安排其他单位的工作,根本不用担心下岗失业问题。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法律和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第四条其实就说的非常模糊了,最关键的地方就在于没法定义这些行为,到底什么样才是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在现实中,这一条的可操作空间也非常大,想要以此条辞退一名公务员非常困难。很多公务员就算犯了错,也只是给一个处分,直接辞退的非常少见,几乎看不到,相信在体制内工作过的人都深有体会。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的。

第五条其实就更难衡量了,因为这里要求的是旷工,而且必须是连续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累计30天。绝大部分公务员单位是没有考勤打卡机制的,是否旷工很难判定。更关键的是,没有哪个正常人会无缘无故旷工这么久,除非你是真的不想干了,铁了心不去了,否则这一天简直是形同虚设。

综上所述,公务员虽然有5条辞退标准,但是可以说是一条比一条难,想要辞退一名公务员实在是不容易,这也是“铁饭碗”称号的由来。大家如何看待公务员的编制呢?可以留言说说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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